行政處罰決定書
(沅江)文綜罰字〔2024〕F-000013號
當事人:沅江市******館 (周**)
證照名稱及編號:營業執照 92430981****LC30**
經營者:周**
住所(住址等):湖南省益陽市沅江市瓊湖******路
2024年10月10日,沅江市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沅江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執法人員蔡彬(18080521021)、封富(18080521031)在出示執法證件后,對位于沅江市瓊湖******路(****旁)沅江市******館進行檢查,發現該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無出版物經營項目,也不能提供出版物經營許可證,貨架上卻有《口算題卡》《100以內加減法》《漢字描紅》、《生字摹寫本》、《成語字典》等出版物120本,當事人未經許可,擅自經營出版物的行為,違反了《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出版管理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違法所得伍佰柒拾元整(570)元;
2.沒收非法財物:出版物120冊。
沅江市文化旅游廣電體育局
2024年11月11日
(本機關將依法向社會公示本行政處罰決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