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教育矯正質效
1.已依法設置社區矯正機構,按期召開了社區矯正委員會。
2.確保“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六不準”和“社區矯正工作四個不發生”,沒有違反以上兩個規定的案件。
3.按要求落實了社區矯正監管安全分析、隱患排查整治、案件交叉評查、“五知道”等工作。
4.按要求落實了社區矯正對象通報備案和邊境控制措施,定期開展了暫予監外執行社區矯正對象病情復查診斷(妊娠檢查)。
5.按要求向專業社會組織購買了2項以上的社區矯正社會服務項目。
6.按要求落實了《關于村(居)民委員會協助做好社區矯正工作的實施意見》 。
二、規范智慧矯正一體化平臺使用
1.縣市區智慧矯正一體化平臺網考評月平均得分已達到98分以上,且社區矯正對象信息化核查率已達到99%。
2.規范辦理了社區矯正執法事項網上審批、信息錄入工作,社區矯正案件網上流轉及時。
3.按要求開展了社區矯正對象心理健康服務,進行了心理篩查、心理輔導,建立了社區矯正對象心理健康檔案。
4.按期完成了智慧矯正中心建設任務且驗收合格。
5.按要求整改、反饋省局、市局網上督察督辦的問題,完成了省局、市局部署的其他重點工作任務的。
三、優化幫扶救助服務
1.按要求召開了縣市區安置幫教聯席會議,落實了安置幫教機構經費及人員保障。
2.涉跨縣市區刑滿釋放人員銜接事宜,沒有發生經市局協調后仍不履行責任的情況。
3.刑滿釋放人員安置率、幫教率均達到95%以上。
4.安置幫教管理系統內安置總數、幫教總數與季度報表數相同。
5.未出現安置幫教對象個人檔案缺失、書寫不規范、內容不完整的情況。
6.已建立過渡性安置幫教基地的。
7.已按要求開展了“情暖高墻·關愛孩子”幫扶工作。
8.加強遠程視頻探視管理,已規范建立探視臺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