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的財政性資金。
非稅收入涵蓋了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務、管理社會經濟活動過程中產生的各類收入。這些收入不通過稅收形式取得,而是通過如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等多種方式獲得。具體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許經營收入、中央銀行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以及其他非稅收入。
非稅收入在政府財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它不僅增加了政府的可用財力,而且反映了政府的職能和政策導向。有效的非稅收入管理能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促進社會公平和資源的合理配置,同時也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面。通過規范非稅收入的征收和使用,可以防止亂收費現象,保護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增強政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