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2019年部門決算說明
第一部分
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概況
一、工作職責
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核定市直行政事業單位非稅收入年度征收計劃,參與其非稅收入預算編制審核。擬訂全市非稅收入統籌方案,負責全市非稅收入的核算、資金的清算和劃解?己耸兄辈块T和執收單位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財政票據的發放、核銷、檢查等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根據編委核定,我單位內設股室4個,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納入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范圍。
三、部門預算人員構成
截止2019年1月我局納入部門預算編制6人。其中:實有在職人員6人,離退休人員0人。
第二部分 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2019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收、支總計117.95萬元,與2018年(113.81萬元)相比,增長4.14萬元,增長3.6%。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19年收入83.02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83.02萬元,占本年總收入100%。與2018年(100.74萬元)相比,減少17.72萬元,下降17.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本年支出合計80.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0.54萬元,占本年總支出63%。項目支出29.66萬元,占本年總支出37%。與2018年(78.88萬元)相比,基本支出增長1.66萬元,增長3.4%。
項目支出減少0.34萬元,下降1.1%。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計117.95萬元,與2018年(113.81萬元)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增長4.14萬元,增長3.6%。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總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80.2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與2018年度(78.88萬元)相比,增長1.32萬元,增長1.7%。
(二)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80.2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6.29萬元,占95.1%;住房公積金支出3.91萬元,占4.9%
(三)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
2019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為80.2萬元,支出決算為80.2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0%。
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支出46.97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3.57萬元,項目支出29.66萬元,其中:商品和服務支出29.66萬元,。與2018年度相比,工資福利支出增長3.13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減少1.47萬元,項目支出減少0.34萬元。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50.5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46.97萬元,主要包括:按國家規定支出的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住房公積金;
公用經費3.5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差旅費、其他交通費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19年本單位無“三公”經費預算為0.8萬元,無決算支出數。
(二)“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2019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三公”經費預算為0.8萬元,無決算數。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19年本單位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9年度,我局納入整體支出預算績效評價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金額84.92萬元。納入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的項目2個,涉及預算金額31.9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情況說明
(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9年沅江市非稅收入征收管理局機關(事業)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3.57萬元。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情況
本年度政府采購計劃采購30萬元,實際采購額29.66萬元。
(三)國有資產占有情況
本單位年末無車輛。年末無單價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年末無單價10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是指用于人大、政協、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發展與改革事務、統計信息事務、財政事務、稅收事務、審計事務、人力資源事務、紀檢監察事務、商貿事務、工商行政管理事務、質量技術監督與檢驗檢疫事務、民族事務、檔案事務、民主黨派及工商?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工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各類學校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新參加工作工人學徒期、熟練期工資;軍隊(武警)軍官、文職干部的職務(專業技術等級
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等。
績效工資:反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
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反映機關事業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代扣的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不在此科目反映。
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反映單位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貼費和市內交通費。
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其他交通費用:反映單位除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外的其他交通費用。如公務交通補貼,租車費用、出租車費用,飛機、船舶等的燃料費、維修費、保險費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