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
沅人社監令字[2024]39號
被限期整改人:沅江市王牌餐廳
被限期整改人在2023年經營期間,在勞動用工方面執行國家和地方政府的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中存在克扣和無故拖欠員工彭學明工資款共計22460元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國務院《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十一條、第二十六條;勞社部發(2005)12號《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湖南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七條、第八條、第三十一條;湖南省《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下達指令如下:
責令被限期整改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把存在克扣和無故拖欠員工彭學明工資款共計22460元的違法行為進行改正。并把整改情況用書面形式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逾期不改正。本單位將根據湖南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對被限期整改人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聯系地址: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大廳勞動監察執法股
聯 系 人:徐 浪 楊 程 聯系電話:0737-2734111
沅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