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社部、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現就開展我市失業補助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2020年3月至12月。
二、申報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即可申報:
(1)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 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保險參保失業人員。
三、發放標準:符合條件的人員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當地失業保險金的20%,按月發放。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四、申報途徑:(1)現場申報。符合條件的失業職工可前往失業保險最后參保地的經辦機構進行申報。沅江市申報地點:沅江市政務服務中心三樓失業保險窗口。(2)網上申報。7月1日起,符合條件的職工可自行下載智慧人社APP或者關注智慧人社微信公眾號,按照網上程序進行申報。
五、申報資料:現場申報的,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失業補助金申領登記表》。
六、停發條件:失業人員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
沅江市就業服務中心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