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辦事指南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1-1423305 發布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 發文日期:2021-07-20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一、辦理依據

      1、益人社函【20181號 關于明確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有關問題的通知

      二、辦理對象及范圍

      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且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城鎮登記失業人員

      (一) 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人員;

      (二) 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三)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

      (四) 殘疾人員;

      (五) 失地農民

      (六) 軍隊退役人員;

      (七) 市級以上勞動模范;

      (八) 烈士家屬;

      (九) 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

      三、辦理時限:27工作日

      四、收費依據、收費標準:不收費

      五、辦理流程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應遵循個人(家庭)申請、社區核查公示、街道初審、市就業中心認定的程序

      受理、辦理/審批機構名稱:戶籍所在地社區受理核實15個工作日——社區所屬街道鎮場社會事務辦初審匯總5個工作日——沅江市就業中心(瑞豐國際行政審批局三樓M46窗口審核認定匯總7個工作日

      六、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需提交的材料

      申請持《就業創業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社區出具的目前尚未就業的證明、本人免冠兩寸彩兩張及以下規定的資料到戶籍所在地社區提出申請,并填寫《沅江市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認定表》

      1、符合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的,還提供當地人社部門出具的認定零就業家庭的相關證明;

      2、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還須提供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憑證

      3符合殘疾人員的,還須提供殘聯發放的殘疾證

      4、符合失地農民的,還須提供有關部門出具且經本人簽名確認的征地補償協議;

      5符合軍隊退役人員,還須提供部隊轉業、復員、退伍證明;

      6符合市級以上勞動模范的,還須提供《勞動模范榮譽;

      7符合烈士家屬的,還須提供民政部門發放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8、符合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還須提供離婚或喪偶證明,其中撫養非生子女的單親家庭,須提供戶籍所在地街道(鎮場計生部門開具的計劃生育證明。

       

       

      、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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