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醫院:
你院《關于沅江市人民醫院停車場收費管理的請示》收悉。根據《湖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湖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湘發改價費規)(2020)801號、《益陽市城區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細則》(益價服(2014)102號)等文件精神,為緩解沅江市人民醫院的停車壓力,滿足患者車輛停放需求,經研究,擬對該醫院實行停車收費(試行),并對有關事項批復如下:
一、停車場車輛收費標準
(一)小車停放2小時內免費,停放2—12小時內5元/輛,停放12—24小時內10元/輛,超過24小時重新計費。
(二)大車按實際占用小車停車位個數收費,但每車每天最高收費上限為20元。
二、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情形
(一)進入醫院執行公務并能提供有效憑證的車輛。
(二)執行任務的軍、警車輛和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修車、殯葬車。
(三)對持有殘疾人證、駕駛證和車輛行駛證的殘疾人駕駛的本人專用車輛。
(四)入院體檢人員車輛,不收取任何費用。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
三、有關要求
(一)要嚴格執行收費政策標準,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在進入停車場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并載明監督電話12315,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和市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本批復自2024年3月19日起執行,收費試行標準期限暫定一年。
(三)新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