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4年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動物防疫補助)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24]119號),下達我市動物防疫補助經費87.62萬元,根據《湖南省財政廳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中央農業防災減災和水利救災資金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湘財農[2023]63號)的要求,我中心擬按以下方案使用本筆資金:
一、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54.3萬元,全部撥付至無害化處理公司。
二、動物疫病專項監測流調5萬元,用于環洞庭湖禽流感專項流調監測3萬元,其他動物疫病流調監測2萬元。
三、動物疫病防控28.32萬元,用于動物疫病防控所需物資采購、強制免疫實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