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街道、中心),市直有關單位,各相關企業:
為規范我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有效防范和消除安全隱患,促進我市光伏發電產業健康有序發展,根據6月7日召開的沅江市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推進會議精神,我局制定了《沅江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整改工作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迅速組織執行,確保如期整改到位。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0日
沅江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整改
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則
按照科學利用資源、統籌多方權益的原則,對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分類整改。
二、整改措施
(一)已建成未并網的戶用非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
由企業完善租賃協議,提供房屋承載能力檢測報告、設備檢測合格證明等相關備案資料,以在沅江市注冊的項目法人公司名義按程序到市發改局備案。完成時限為2024年6月底。
(二)已建成(以自然人名義)并網的戶用非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
由企業完善租賃協議,提供房屋承載能力檢測報告、設備檢測合格證明等相關備案資料后,以在沅江注冊的項目法人公司的名義按程序到市發改局和電網企業進行備案、接網變更。完成時限為2024年6月底。
(三)戶用自然人光伏發電項目
確實屬于戶用自然人項目的,須由自然人重新申請,提供“農村一卡通”賬號、自然人自購光伏設備發票、房屋承載能力檢測報告、設備檢測合格證明,經鎮村兩級確認后,電量結算資金打入農戶“農村一卡通”賬號。
三、整改時限
2024年7月1日前整改到位。
四、壓實工作責任
(一)壓實企業的主體責任。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并網前,項目承建單位是項目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并網后,項目業主是項目安全運行的責任主體。項目業主要加強項目實施前的屋頂荷載能力、可使用年限、運行環境等安全評估,并網運營后要制定規章制度加強運維管理。承建單位應當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在承建過程中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施工安全。
(二)壓實屬地管理責任。一是項目備案審核把關。各鎮(街道、中心)對房屋安全檢測報告、屋頂租賃合同、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報備前置手續等進行嚴格審查,從源頭控制事故的發生。對禁止開發區域審核把關,蓄滯洪區、拆遷區域禁止開發光伏發電、風電項目。二是安全生產日常監管。各鎮(街道、中心)負責屬地內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日常監管;對違反相關規定的項目,聯合相關部門依法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予以拆除。三是定期檢查已建項目。要定期開展企業對農戶租賃資金履約情況摸底調查,發現有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應及時依法處置,切實保護群眾利益。
(三)壓實職能部門的監管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建設與運維單位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市發改局: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進行綜合監督管理。負責開展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工作;負責對不誠信守法、弄虛作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投資主體(包括投資企業、設計企業、安裝企業、運維企業等)實施信用懲戒;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備案政策、光伏主體監管等作出解釋。
市科工局:負責各類已建成新能源項目的安全監管及電網建設運行的電力運行保障工作。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各鎮(街道、中心)對擬建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開展房屋質量、結構安全審查;指導各鎮(街道、中心)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施工相關要求;負責對施工單位資質管理、建筑質量規范、施工安全管理等作出解釋。
市稅務局:負責光伏企業的稅費登記工作,依法監管企業的納稅行為。
沅江高新區:負責園區內企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的日常監管。
市供電公司:負責對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電力安全驗收和并網審批工作;對未通過安全和規劃審查、未提交備案手續、未經驗收合格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予辦理電網接入手續;對被有關部門納入信用懲戒系統的安裝企業承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不予并網;負責對項目電力安全驗收和并網政策作出解釋。
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辦公室 2024年6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