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權構成國家的主權。根據憲法、組織法、立法法的規定,只有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制定地方法法規的權力。縣一級人大沒有立法權,但可以發揮很大的作用,在實踐中更好的促進法律法規的產生與實行。當前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法律與人民切身關系越發緊密;上升到立法層面,立法工作也與縣級人大的關系越發緊密。積極參與、配合上級人大立法已成為縣級人大的一項重要工作。今年來,我市人大作為縣級人大就配合益陽市人大開展《益陽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配合湖南省人大開展《湖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湖南省茶產業發展促進條例》等系列有關項目的立法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縣級人大在立法中能發揮什么樣的作用呢,我認為縣級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發揮著協調、配合、支撐的作用,這是由縣級人大的特殊優勢地位決定的。一是具有代表性。法律法規的起草、修訂與審議必須集中廣大人民群眾意愿,集大智慧而成之。立法調研是人大立法基礎性工作,也是立法的必要前提。立法調研要做到“三要”:要深,入一線,到基層,了解基層情況;入群眾,聽取群眾真實想法和意見,真正了解群眾所愁所盼所思;要廣,要廣開言路“面對面”, 敞門立法“有熱度”,確保立法、立規計劃項目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解決矛盾、體現特色;要實,獲得大量真實的第一手材料,準確把握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取其精華,去其糟粕,防止弄虛作假,杜絕形式主義。立法調研的“三要”與縣級人大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縣級人大在聯系群眾中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因為縣級人大是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組成,縣人大代表與人民群眾有著直接的聯系。例如我市人大常委會開展的“聯基層問民生、聯行業問民情、聯一線問民意”活動,就是要把全過程人民民主貫徹落實到代表工作各方面各環節,切實發揮人大代表“民意窗”“連心橋”作用,落腳點在為群眾代言,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從這個方面看,立法目的是歸集人民群眾呼聲,保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縣級人大參與配合為立法工作的觸角深入代表、聯系群眾,擴寬了渠道,能真正廣納民意,凝聚共識,使得立法工作更具代表性,進而延伸為全過程人民民主。二是具有針對性。從層次上講,立法針對性強。國家、省、市人大立法要考慮全國、全省、全市整體情況,而各縣(區市)發展不平衡,在經濟、社會等等各個方面千差萬別,對立法需求不一樣。必然要求縣級人大參與配合立法,能促使國家、省、市人大立法在保證法規統一性的同時,尊重各縣(區市)實際情況的差異性,能夠使立法工作處理好一般性和特殊性的關系。從內容上講,立法內容新。立法內容既有細化性、銜接性,也有獨特性、探索性,注重著力開展立法“小切口”,聚焦所要解決的問題。縣級人大作為立法的“神經末梢”,無疑在這方面具有針對性優勢的。縣級人大在配合立法中,應該發揮主體作用,按照問題引導立法的理念,“存在什么問題”,“如何解決問題”。例如我市人大配合上級人大就如何保障新業態從業人員合法權益開展了地方立法調研。縣級人大發揮在立法工作中“短、平、快”的特點,破除立法部門主義、消除部門利益,做好綜合平衡,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進而使立法更加科學。三是具有實效性。縣級人大使用的最多的職權是監督權。其中監督又分為工作監督、法律監督。在對“一府一委兩院”開展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過程中、執法檢查過程中,能夠及時、準確地發現法律法規在制定和具體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也可以向上提出立法的建議,積極配合上級立法的調研與評估,獻計獻策,增強立法的實效性。
縣級人大如何在立法中做好實踐工作呢。我認為要做到以下三點,即積極做好立法中前期、中期、后續工作。一是積極提出立法建議。這是立法中的前期工作。要根據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結合地方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把代表議案和建議相對集中、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重要依據,研究提出相關立法項目的意見和建議,為上級人大確定立法選題和項目提供了線索和依據。二是積極配合立法調研。這是立法的中期工作。對于上級人大立法調研工作,縣級人大要高度重視、積極配合,確保調研工作扎實深入。要聘請專業人員,為立法調研充實力量、打好基礎;要組織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為立法調研工作提供參考;要發揮人大代表作用,特別是相關領域的人大代表積極獻言獻策。二是積極做好法律監督。這是立法工作中的后續工作。依法行使好監督職責,通過加強對地方性法規的宣傳教育、組織執法檢查、開展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等系列工作,確保地方性法規得到有效貫徹落實。關注立法后的實施情況,通過深入基層,深入代表,傾聽群眾意見,準確把握法規的實施運行狀況,做好立法評估工作,協助上級人大有針對性地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有效發揮地方性法規的功能和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