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結合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關統計數據撰寫。本報告中使用數據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總體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基層基礎工作。沅江市政府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立了沅江市政務公開政務服務工作領導小組,由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任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定期調度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等工作。常務副市長多次專題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就全市政務公開工作聽取情況匯報,加強對政務公開工作的組織保障和經費保障。印發了《沅江市2023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沅江市2023年政務公開主題日活動方案》等制度,明確各單位工作責任,全年按工作要點高質量完成了政務公開各項任務。
(二)強化數據集成,加大主動公開力度。充分發揮沅江市政府門戶網站作為政府信息發布第一平臺的作用,2023年發布的各類信息累計達9868條,其中政務動態類信息更新量為1425條,沅江快訊發布工作動態440條,主動公開重點領域信息290條,政府信息公開和部門信息公開共發布5236條,其他信息條2477條,全年網民點擊量237022762人次。
(三)暢通受理渠道,提升辦理服務能力。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規范申請受理、辦理、答復的時限和流程,切實提升依申請信息公開合法性和規范性。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標準修訂沅江市依申請公開指南。2023年沅江市人民政府共受理依申請公開30件,其中,全年辦結30件,結轉下年度辦理0件,均在法定期限內依法有據予以答復,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生態環境、國民經濟管理、市場監管等方面的信息。
(四)線上線下聯動,深化信息公開主陣地建設。一是打造特色專題專欄。聚焦民生熱點、重點領域、年度工作任務等,不斷豐富網站內容,在市政府門戶網站新建打好“發展六仗”“政務公開主題日活動專欄”“湘易辦宣傳專區”“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等4個專題專欄。二是探索網站便民服務新模式。開設“長者關愛模式”,提升老年人獲取政府資訊和網上辦事服務能力。并在互動交流欄增設“智能問答”,不斷更新常見問題知識庫,圍繞各類政策咨詢事項,以更智能、便捷的形式予以解答。三是優化基層政務公開專欄。持續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建設,根據工作部署,新增發布交通運輸、旅游、廣播電視、統計、新聞出版、水利等6個領域基層信息公開目錄,更新穩崗就業、養老服務、義務教育、涉農補貼等26個基層政務公開領域,梳理更新基層政務公開事項目錄2146條,主動公開重點領域信息290條。
(五)規范信息管理,提升政府信息發布質量。健全政府信息采編、報送、審核、發布等工作制度,實行分級管理和嚴格把關,加大內容保障工作指導力度,切實把信息發布“三審”責任制落實到位。加強對發布內容的保密審查,嚴防數據泄密風險。加強政府門戶網站常態化檢測和日常維護,確保內容及時更新,信息發布規范、準確。
(六)創新公開形式,開展“政務公開主題日”活動。為持續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更好發揮以公開促落實、強監管、優服務的積極作用。2023年6月,我市結合有關單位職能職責,按月度部署開展“政務公開主題日”活動,先后推出33個不同主題的活動。各部門單位通過實地調研、現場觀摩、座談交流、政策發布、問卷調查的方式,實行“互動式”公開、“面對面”解讀,圍繞群眾企業關注的熱點難點痛點堵點問題進行宣傳,為群眾答疑解惑。進一步推動政民互動,為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創造了良好的政務環境。
(七)加大監督力度,凝聚強大工作合力。對全市57個相關部門單位的政務公開和政務新媒體開展了專項督查指導,針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進行專題研究,督促單位迅速整改到位。并利用迎省、市第三方評估的契機,不斷排查、發現和整改問題,檢驗工作成果,提升工作實效,各單位主體責任意識得到全面提升。通過集中培訓方式,對相關單位和鎮(街道)開展基層政務公開工作和網站管理員業務培訓,共培訓120余人次,切實提升了基層政務公開專干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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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28 |
16 |
8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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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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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許可 |
945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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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六)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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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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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121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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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1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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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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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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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業性收費 |
3777.64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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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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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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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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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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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9 |
0 |
0 |
0 |
0 |
0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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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 |
0 |
0 |
0 |
0 |
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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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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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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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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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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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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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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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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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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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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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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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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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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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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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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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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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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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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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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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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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30 |
0 |
0 |
0 |
0 |
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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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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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維持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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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結果 |
結果 |
其他 |
尚未 |
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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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2023年,我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形式還不夠豐富,公開渠道的多樣性和便利性,公開內容與實際工作的結合性上還有待提升;二是部分單位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和標準把握不夠全面,對較為復雜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處理不夠熟練。
(二)改進措施
一是切實做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重點工作,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發布、依申請公開、政策解讀等流程;二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隊伍建設和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業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三是加強工作調度和指導,充分發揮各單位工作主動性和積極性,利用政府門戶網站集中、主動、及時、準確公開權威信息,開設特色專題專欄,做好欄目更新維護,及時公布群眾關切關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