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學校:
根據湖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湘教發〔2022〕30號)要求(以下簡稱通知),為進一步鞏固“雙減”工作成果,規范我市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行為,促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規范有序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范圍內可以審批新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其辦理流程如下,舉辦者完成培訓機構名稱申報或預先核準后,向市教育局申請設立培訓機構須提交下列材料:(1)申辦報告及《湖南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立申請登記表》;(2)舉辦者資格證明材料;(3)辦學投入的有效證明材料;(4)培訓場所房屋建筑驗收合格證明(或安全檢測鑒定報告)、權屬證明、消防合格證明材料以及內部結構平面圖(應標明實際用于教學的區域、面積)。租賃場地的,還應當提交租賃期不少于3年的租賃合同(協議)。以居民自建房作為培訓機構住所(經營場所)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5)法定代表人以及從業人員的身份證、健康證明及相關從業資質證明,填報《湖南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明細表》;(6)舉辦者、培訓機構法定代表人、行政主要負責人社會信用證明,全體從業人員誠實守信和無犯罪記錄承諾書;(7)聯合舉辦培訓機構的,還應當提交聯合辦學協議;(8)培訓機構章程及主要管理制度;(9)培訓計劃、教學大綱和培訓教材,填報《湖南省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材料備案表》;(10)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所有表冊見湖南省教育廳6部門聯合印發的湘教發〔2022〕30號《關于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管理的通知》附件)。
舉辦者可在設立前申請籌設培訓機構;I設培訓機構應提交以上第(1)項至第(7)項所列材料,并事先報經審批機關同意,籌設期不超過三年,培訓機構在籌設期內不得招生,舉辦者應在辦學許可審批通過后20個工作日內,持辦學許可證及其他法定登記材料,到相關登記管理部門辦理法人登記。其中,營利性培訓機構到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到稅務部門辦理稅務登記;非營利性培訓機構到民政部門辦理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逾期未申請登記的,教育行政部門將責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教育行政部門收回辦學許可證。另外,舉辦者完成法人登記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向市教育局提交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進行備案,市教育局向舉辦者出具《辦結通知書》,完成培訓機構設立流程。市教育局定期將已辦結備案的培訓機構基本信息,分類抄送給同級體育、文化、科技等行業管理部門,并對外公開發布。
2.對《通知》印發之前已審批設立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一年過渡期,進行重新審核登記,達到準入標準的換發或頒發辦學許可證,并依法辦理或變更注冊登記。如已有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場地租賃合同剩余期限超過一年的,可適當延長過渡期,但最長不超過2年。過渡期結束之后,對于仍未達到準入標準的撤銷辦學許可證,依法辦理變更或注銷登記,并終止培訓活動。
3.在《通知》出臺之前已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活動的其他機構,須對照《通知》規定準入標準及程序辦理審批登記手續,未經審批登記之前,應停止培訓活動。
4.市教育局將會同文旅廣體、市監、科工、民政等部門,將依法對體育類、文化藝術類、科技類及其他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重新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教育局頒發辦學許可證,市監局、民政局對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機構進行登記,發放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
5.根據《通知》精神,無證無照的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取得辦學資質,合法經營,舉辦者務必于9月10日前按照規定程序辦理相關申報手續。對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批手續的無證無照非法辦學機構,市教育局將提請市人民政府組織相關職能執法部門堅決予以關;蛉【。
6.凡申請停辦的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其辦理流程,一是舉辦者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正副本和所在地中心校負責人簽字的停辦申請報告(報告中應寫明“無任何經濟糾紛,愿意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和舉辦者簽名、機構蓋章)到教育局607室辦理停辦手續;二是舉辦者持教育部門出示的同意停辦公文和本機構的《營業執照》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到市監或者民政登記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辦理工作時間需要20天左右);三是舉辦者將登記部門出示的注銷公文上交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并在全國校外教育培訓監管與服務綜合平臺上辦理相關注銷手續,否則將影響舉辦者個人征信 。
沅江市教育局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