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 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設用地項目征收漉湖蘆葦場興隆管理區等十五個單位集體土地已經省人民政府批準,現組織實施,相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批準機關: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準時間:2022年1月19日。
三、批準文號∶(2022)政國土字第114號。
四、項目名稱∶沅江市 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設用地項目。
五、批準征收面積:45.52畝。
六、補償標準∶按《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21】3號)及益陽市人民政府〔2018〕8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特此公告。
沅 江 市 人 民 政 府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