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和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3號、益陽市人民政府〔2018〕8號文件的規定,擬征收南嘴鎮百家溝村集體土地3.53畝,用于沅江市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建設用地項目(南嘴鎮初級中學學生公寓)。沅江市人民政府組織相關部門會同被征地社區(村)的有關人員對被征地的補償登記進行了復核,擬訂了該地塊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將該地塊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和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補償
(一)征地面積、地類:
征地面積3.53畝,其中果園3.19畝;農村道路0.31畝;采礦用地0.03畝。
(二)征地補償(含土地補償、勞動力安置補助)和青苗補償:
征地補償標準:53550元/畝。
青苗補償標準:果園14400元/畝。
征地補償和青苗補償共計:貳拾叁萬肆仟玖佰陸拾捌元整(¥:234968.00元)。
(三)本次征用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在本次征地費中以貨幣補償形式安置。
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
(一)房屋拆遷補償:按益陽市人民政府〔2018〕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二)房屋拆遷安置:采取分散安置方式。
三、補償款支付方式
征地拆遷補償款項在收到上級人民政府征地批準文件后由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在三個月內支付給相關權利人。
四、其他事項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公示30天,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和土地使用權人對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如有不同意見或要求舉行聽證的,請于公告期滿前以村委會(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提出書面意見,送達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逾期視為放棄聽證。(聯系電話:07372721577)
特此公告。
二0二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