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擬征收土地公告(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設用地項目)
      沅政征字【2023】04號
      發布時間:2024-01-23 17:12 信息來源: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 作者:謝亮 瀏覽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沅江市人民政府發布擬征收土地公告,并將有關內容及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位置、范圍、權屬

      擬征收位置、范圍:位于瓊湖街道辦事處太白社區,面積0.7702公頃,其中集體土地面積0.6025公頃,使用國有土地面積0.1677公頃。具體范圍詳見勘測定界圖。涉及被征地單位:太白社區。

      二、擬征收土地目的、擬開發用途

      本次擬征收地塊擬用于沅江市2023年度第十三批次建設用地項目,開發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瓊湖街道辦事處擬于717日至817日組織開展土地調查、勘測定界及清點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請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場的,要書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湖南省征地補償標準的通知》(湘政發(2021)3)文件規定的標準執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一個片區,沅江市第一片區61950/,地上附著物及房屋拆遷補償按照《益陽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益政發(2022)21)文件規定執行。

      房屋拆遷安置按照《沅江市集體土地征收與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沅政發(2019)9)文件規定,采取集中安置方式。

      五、其他事項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補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范圍內搶栽搶建,違反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本公告發布在擬征收土地涉及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村民小組所在范圍予以公示,公示十個工作日。

      特此公告。


       

      沅江市安置與征地拆遷事務中心

      2023710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