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政務公開渠道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22-10-12 12:01 信息來源:市政務公開辦 作者: 瀏覽量:

      一、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切實加強和規范網絡保密管理及網絡信息安全保護工作,確保政務信息公開安全。

      二、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安全的法律、法規和知識宣傳教育,增強工作人員的網絡安全及信息保密意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和普通傳真機轉發或抄送秘密信息。

      三、實行政府信息上網審批制度,按照“誰提供誰負責”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應的審批程序,堅持“信息提供人員自審,嚴格實行初審和分管領導審簽,特別重要信息由一把手審簽”的原則,切實加強對互聯網上網信息和上報信息的保密管理,做到有專人負責,有領導分管,對上網信息內容進行嚴格把關,嚴防涉密信息上網,確保上網信息安全。未經審批的信息一律不得上網發布。

      四、在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或對網上信息進行擴充、更新時,要強化信息內容的審查與管理,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和個人利益的內容出現,確保上網信息的安全和保密信息的不泄漏。

      五、要切實加強對信息撰稿人員和信息上網人員的教育管理,切實提高他們的保密業務水平,進一步增強保密意識和責任意識,從源頭上和出口上把好關。

      六、一旦發現網上失泄密事件或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采取有效的補救措施,并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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