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教育局
      • 負責人: 沈迪文
      • 機構地址: 沅江市桔城南路108號
      • 聯系電話: 0737-2721626;

      • 辦公時間: 夏季8:00-12:00;15:00-18:00(工作日) 冬季8:0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主要職責

      沅江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的相關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益陽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審核管理權限內的學校的設置、更名和撤銷并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市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管理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工作;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以及自學考試相關政策和組考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四)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統籌規劃、協調指導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統籌規劃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市教師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校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安全、學校及周邊環境治理、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防范和處理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問題;負責教育系統的禁毒工作。

      (七)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和規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統計和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管理全市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教學的質量評估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另外: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主要職責:

      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全市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省委省政府、益陽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

      (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評估、考核。

      (三)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組織培訓教育督導人員,科學開展教育督導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事務。
      1.負責全市教育工作基本情況的調查研究、情況綜合和草擬全局性工作計劃、總結及重要報告;
      2.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
      3.負責教育宣傳、門戶網站、微信公眾平臺管理;
      4.負責上傳下達、來文初處、發文審核、文書檔案、報刊征訂發行、圖書裝備;
      5.負責機關財務管理、保密保衛、后勤服務、公務接待及教育系統計劃生育工作;
      6.綜合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7.負責政策咨詢服務、來信來訪、督查督辦、網絡輿情控制;
      8.負責協調教育行政許可和服務項目工作。
      二、黨建辦公室
      1.管理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含民辦教育行業)黨建工作;
      2.負責黨建工作研究規劃、具體任務落實、黨員隊伍管理;
      3.負責師德師風建設宣傳教育工作;
      4.負責意識形態工作。
      三、基礎教育股
      1.綜合管理全市義務教育、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工作;
      2.負責執行教育法規和教學計劃,組織指導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工作;
      3.負責中小學教育教學常規、學籍管理及保學控輟工作;
      4.負責制定中小學招生政策及教學質量監控;
      5.指導中小學布局調整工作;
      6.負責中小學教材及配套用書的審核管理;
      7.負責中小學科普教育工作;
      8.負責指導學校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及學生參加體育、藝術競賽活動;協助學校流行性疾病預防工作;
      9.負責指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校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10.指導學生禁毒宣傳教育工作。
      四、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股
      1.綜合管理全市職業教育、成人教育、民辦教育工作,執行職業教育條例、法規及教學計劃;
      2.管理學歷教育的職業學校,規劃職業學校布局,指導辦好重點職業學校;
      3.指導全市成人教育工作,負責擬定成人教育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4.負責民辦學校、培訓機構的許可、設立、變更、撤銷等審批工作,指導民辦學校、培訓機構教育教學工作;
      5.負責鄉鎮農校、農科教中心的隊伍建設和培訓工作。
      五、計劃財務股
      1.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預測工作;
      3.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管理市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市教育地方附加費;
      4.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
      5.指導監督城市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與使用;
      6.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外資貸款;
      7.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指導所屬學校的財務管理;
      9.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內部監督;
      10.管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11.管理教育系統的招商引資和政府采購工作。
      六、學前教育股
      1.管理指導全市幼兒教育工作;
      2.受理民辦幼兒園機構設置、變更、撤銷等審批工作;
      3.負責民辦園辦學的年檢及許可證的換證工作;
      4.負責管理公辦、民辦幼兒園的注冊登記工作;
      5.負責保教保育質量監控,組織教學研究活動及幼教隊伍培訓;
      6.監管公民辦幼兒園規范辦學和0-3歲早教工作的開展;
      7.負責國家和地方對幼兒教育的獎補資金和普惠資金分配計劃制訂。
      七、教師工作股
      1.負責中小學教師技術職務評審及材料申報;
      2.負責中小學教師及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3.負責特級教師評選考核管理;
      4.負責中小學教師定向培養工作;
      5.負責“特崗”教師招聘、培訓、管理工作;
      6.做好“三區支教”、教師對口支援和教育援藏、援疆工作;
      7.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工作;
      8.承擔市語音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人事股
      1.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組織、機構編制、教職工隊伍建設、各學校教職工需求和調配管理、崗位設置、勞動工資及福利待遇、年度考核、評先評優、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2.指導學校人事制度改革;按管理權限,承辦股室及下屬單位班子成員的考核任免工作;
      3.負責老干管理工作;
      4.協助教育基金會的工作;
      5.協助“關心下一代協會”和老科協工作。
      九、審計股
      1.貫徹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局屬各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保證教育經費的合理使用;
      2.負責對局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
      3.負責全市教育審計人員的業務培訓。
      十、安管辦
      1.負責協調和指導教育系統安全管理工作;
      2.擬訂教育系統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協助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和善后處理;
      4.負責安全事故情況報告及數據收集;
      5.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檢查和調研工作,督促落實重大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
      6.組織綜合性的學校安全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指導督促學校開展安全工作;
      7.履行應急工作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