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教育局(以下簡稱市教育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全面遵循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的相關工作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益陽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和民辦教育等工作;推動素質教育的全面實施,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審核管理權限內的學校的設置、更名和撤銷并按程序報批;負責全市教育、教學研究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三)統籌管理各類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工作;落實中央和省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中等專業學校、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以及自學考試相關政策和組考工作;指導全市職業學校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四)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導學校開展教育教學研究;統籌規劃、協調指導遠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
(五)負責教育系統黨建工作和學校領導班子建設;統籌規劃全市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教師繼續教育和培訓;負責全市教師職稱評聘工作;負責教育人才交流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校車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學校安全、學校及周邊環境治理、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的處理;防范和處理邪教及有害氣功組織問題;負責教育系統的禁毒工作。
(七)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政策和規劃、統籌管理教育經費;負責統計和監測全市教育經費的投入和使用情況;管理全市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組織實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八)統籌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負責推廣普通話和規范字及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全市各類教育教學的質量評估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另外:
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主要職責:
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直接領導,承擔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工作,組織研究全市教育領域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政策,教育發展戰略規劃、重大改革方案,協調督促落實省委省政府、益陽市委市政府、沅江市委市政府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負責對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全市教育工作進行評估考核。
(二)負責對全市各類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辦學情況進行指導、檢查、評估、考核。
(三)對教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并向市人民政府報告情況,提出建議。
(四)負責組織培訓教育督導人員,科學開展教育督導研究和信息交流,總結推廣教育督導經驗。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