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關于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民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關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對全市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
(三)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制度和標準,負責城鄉居民低收入家庭認定、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擬訂全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指導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五)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地名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法定行政區域界線爭議的調查和調處工作;負責地名管理工作。
(六)貫徹實施有關婚姻管理的法規和政策,推進婚俗改革。
(七)貫徹實施殯葬管理政策、擬訂服務規范并組織實施,推進殯葬改革。
(八)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九)貫徹實施有關殘疾人權益保護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十)貫徹實施有關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的政策、標準,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和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一)擬訂促進全市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發行管理工作。
(十二)擬訂全市社會工作、志愿服務的政策和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志愿者隊伍建設。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全市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全市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十五)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市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應對全市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
2、與市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民政局會同市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市行政區劃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