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交通運輸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關于交通運輸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交通運輸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實施綜合交通運輸發展戰略,擬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指導綜合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促進各種交通運輸方式融合發展。
(二)組織擬訂并實施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參與擬訂
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擬訂有關政策并監督實施,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根據權限依法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和其他行政權力;指導協調和檢查監督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
(四)組織監督實施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城市客運有關技術標準和運營規范,優化交通運輸行業結構;負責全市道路運輸、水路運輸市場和城市客運市場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資質資格審批監督工作。
(五)負責權限范圍內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撈、通信導航、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安及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等工作,負責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員管理有關工作;負責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置,依法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六)負責全市公路、水運工程及城鄉客貨運輸基礎設施建設市場行業管理監督,維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秩序;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及城鄉客貨運輸基礎設施建設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公路、水運建設工程招投標和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市公路、水運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與養護工作;承擔交通基本建設項目的績效監督和管理工作。
(七)負責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城鄉客貨運輸設施等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市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按市政府規定權限審批、核準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
(八)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行業科技標準、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監測分析交通運輸運行情況,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公路、水路、城鄉客貨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全市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全市國省道路、水路網運行監測和應急處置協調,承擔全市交通戰備工作。
(十)指導交通運輸行業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和交通外經外貿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