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水利局
      • 負責人: 王智
      • 機構地址: 沅江市瓊湖街道桔城路
      • 聯系電話: 0737-2721148       
      • 辦公時間: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主要職能:

      (一)貫徹國家有關水利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并監督檢查執行。

      (二)擬訂全市水利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市水資源(含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統一管理, 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擬訂水資源保護規劃,組織指導水功能區的劃分, 提出不同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控制意見;制定全市水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保護水資源并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管理城鄉節約用水工作;負責水資源費的征收。

      (四)制定水利行業經濟發展規劃;負責水利行業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監管, 對水利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管;負責管理全市水利經濟工作 。

      (五)負責全市水利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編制、審查水利基建項目可行性報告、規劃和設計;負責對全市水利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負責管理一線防洪大提、重點間提、漬堤和跨鄉鎮的重要水利工程;負責水利血防滅螺工作。

      (六)負責全市河道、湖泊、水庫的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實施指導河口灘洲的治理和開發,負責河道采砂、取土管理費的征收;協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河道疏浚和防洪大堤的加固,負責汛期河道、湖泊的控障、清障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市水土保持、水土保持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負責水土保持規費征收制度的實施。

      (八)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防汛物資的采購、儲備、供應、調度實行行業管理;承擔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九)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協調水利建設、鄉鎮供水、節水灌溉工作;管理和監督全市機電排灌的規劃建設, 指導全市機電排灌設施的維修工作 。

      (十)負責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蓄洪安全建設, 工程運行管理與維護。

      (十二)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負責調處、仲裁水事糾紛。

      (十三)承辦市委、 市人民政府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沅江市水旱災害防御事務中心,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1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執行國家、省、益陽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示、調度命令;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指導鎮(場、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工作;負責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發動,督促落實防汛抗旱責任制,組織全市汛前安全檢查,督促處理險工隱患、修復水毀工程和防汛期間的技術指導。負責組織制定全市主要江河防御洪水和抗旱方案,參與全市防洪規劃的編制并監督實施,參與全市河道、湖泊、河口、灘地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防汛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度工作;負責市級防汛倉庫的建設與管理;指導全市防汛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防汛搶險技術業務培訓;負責征調轄區內抗洪搶險物資、設備,調度抗洪搶險隊伍和資金;負責防汛抗旱經費和防汛應急度汛經費及水利建設資金的計劃申報和監督實施;負責組織防汛抗旱會商工作,對外發布汛情公告;負責水旱災害的統計、核查和發布水旱災害信息。

        二、沅江市水政監察大隊,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水法律法規、水利政策和水利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制訂水利普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保護水資源、河湖岸線、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態環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監、測等水功能等相關設施;負責歸口水事活動的監督檢查,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負責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違反水法律法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負責配合和協助公安和司法部門查處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負責對下級水政監察隊伍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全市水域河道采砂正常秩序和打擊非法盜采工作。
        三、沅江市水資源事務中心,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5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保護;負責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制度、核定水資源有償使用標準、水資源論證等制度;負責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負責水量分配和水資源調度工作并監督實施;擬訂全市水資源的規劃,協助相關部門確定水功能區的劃分,審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負責計劃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費的征收。

        四、沅江市水利經濟經營服務站,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水利系統資產資源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水利經濟的調查研究和指導;指導全系統搞好湖洲開發利用,協助并監督蘆林產品營銷;負責招商引資、信息推廣及水利風景區的編制及申報工作。
        五、沅江市水土保持站,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6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協助水土保持違法案件查處;負責水土保持、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作;指導監督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和驗收工作;組織實施水土流失防治費和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的征收制度;制定水土保持、水土流失防治規劃,推廣水土保持科研成果,建設網絡化、信息化、高標準、高效能的水土保持服務體系。

        六、沅江市農村安全飲水服務中心,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8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組織貫徹執行農村飲水安全相關政策、法規,制定全市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目標與措施;負責組織編制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負責按事權劃分原則,組織審查批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初步設計或年度建設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加強對鎮(場、街道)供水工程水源地及供水水質的有效監控,確保農村飲用水水質安全;指導全市村鎮(場、街道)供水工程的運行管理。

        七、沅江市胭包山水庫管理所(加掛沅江市水庫服務中心牌子),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8名,設所長1名,副所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國家有關水庫管理法律、法規及相關技術標準;編制并執行水庫調度方案;執行水庫度汛方案;負責水庫大壩安全巡查觀測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水庫安全生產檢查;組織水庫工程除險加固、養護維修工作;負責水文觀測、監視等設施、設備的日常養護管理工作;負責相關觀測及技術資料收集、整編、匯總、分析及歸檔工作;負責擬訂沅江市灌區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管理灌區國有資產、保護水利工程設施的完好,依法制止和協助查處破壞水利工程設施設備的行為;負責農業綜合水價改革和灌區的節水技術推廣。

        八、沅江市水利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3名,設站長1名,副站長1名。主要職責是: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水利部和省、市等有關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管理的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擬訂全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檢查有關規定和辦法;接受上級并完成轄區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檢查,負責受益水利工程的項目劃分和工程質量等級核備;管理轄區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檢測工作;參加轄區內水利水電工程的初步設計、施工過程、竣工驗收等有關會議和檢查驗收并出具工程質量監督報告書;主持轄區內水利水電工程質量事故調查,監督水利水電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

        九、沅江市水利項目建設服務中心,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責是:行使全市中小型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設期項目法人職責,對質量、安全、進度和資金管理負總責;負責水利工程建設市場準入,水利工程招投標相關技術性、服務性工作;負責分管項目的工程檔案資料的管理,指導其他水利工程項目的歸檔工作。

        十、沅江市河長制事務中心,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負責擬訂市河(湖)長制工作規章制度、工作計劃、考核方案等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市河(湖)長制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河湖保護工作;承擔市河(湖)長制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