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 負責人: 李勇
      • 機構地址: 沅江市桔城大道移動廣場2號4棟
      • 聯系電話: 0737-2814111
      • 辦公時間: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職責

        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根據《中共沅江市委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沅發〔2019〕5號)和《中共沅江市委辦公 室沉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方案>的通知》(沅辦〔2019〕77號)文件。經研究,同意對你局所屬單位機構編制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市城市建設管理監察大隊,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6名,其中大隊長1名,副大隊長3名。設監察一中隊、監察二中隊、監察三中隊、監察四中隊、監察五中隊5個內設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中心城區主次干道及其公共部位市容秩序、環境衛生、戶外廣告設置、城市燃氣、餐飲服 務業油煙污染、夜市漫酒、亂張亂貼(城市“牛皮癬”)、社會生 活噪聲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料垃圾等煙塵和惡 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戶 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食品銷售和流動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 收販賣藥品、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  

        二 、市規劃行政執法大隊改為市規劃行政執法直屬中隊,正 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0名,其中中 隊長1名,副中隊長3名。莊要職責是:負責中心城區未取得建 設工程規劃許可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劃進行建設的、未經批準 進行臨時建設的、未按照批準內容進行臨時建設的、臨時建設物 或構筑物超過批準期限不拆除的行政執法;行使水利管理方面的 城市河道和水域違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處罰權;負責中心城區建 筑垃圾(渣土)、建筑工地施工噪聲污染、建筑揚塵污染、路面 污染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負責供水排水、污水處理、 橋涵管網、路燈燈飾、園林綠化、市政設施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 的行政執法;負責對中心城區擅自安裝各類管線行為的行政執 法;負責房地產開發市場管理、商品房銷售管理、房地產中介管

        理、物業管理等方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執法。

        三、市環境衛生管理中心改為市環境衛生服務中心,副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8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主要職責是:協助主管部門擬訂中心城區市容環境衛生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經批準后實施;負責中心城區交通護欄清洗、糞便無害化處理,協調環境衛生設施設備及創建工作,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廚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的無害化 處理服務及資源化利用,協調渣土清運和傾倒的還潔服務、非專業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收運,指導服務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負責環衛科研與環衛新技術的推廣、應用與引進工作;為主管部門實 施市容環境衛生行業管理、行政管理和監督檢查執法提供輔助服務。

        四、市園林管理中心改為市園林綠化服務中心,副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30名,其中主任1名, 副主任3名。主要職責是:協助主管部門擬訂全市城市園林綠化 中長期規劃;協助主管部門實施城市公共綠地占用(含臨時占 用)、改變綠地性質和移伐、修剪樹木等綠化行政管理工作;受 主管部門委托,承辦城市園林綠化工程和綠化養護招投標工作;協助主管部門編制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園林綠化維護資金年度 計劃;協同市財政投入的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工程預結算的初 審;參與全市園林綠化苗木信息價格采集與發布;負責中心城區 公共綠地的新建及日常管理養護和巡查;協助主管部門開展城市 規劃區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和城市綠地認建、認養、認管等群眾性 綠化活動;指導、協調全市園林綠化苗木、花卉生產;參與城市 園林綠化養護和管理考核、統計和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園林綠化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推廣以及新技術的開發引進工作;負責對園林綠化設施的日常巡查,協助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破壞園林綠化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

        五、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改為市市政工程事務中心,副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核定差額撥款事業編制2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市政設施維修預算和改造資金計劃;負責市政基礎設施的維護維修、改造服務工作;參與中心城區市政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參與城市防洪排澇工作;參與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戶外廣告、排水許可的施工現場查勘和批后的服務工作;負責對市政設施的日常巡查,協助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破壞市政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

        六 、市湘北市場管理辦公室,副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職 責是:負責組織指導轄區內業主委員會開展自治工作,保護業主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負責湘北市場經營者的思想工作和法制教育,教育和引導市場經營者依法依規文明經營;協調并配合有關部門作好市場綜治維穩、經營者維權、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

        七、市路燈燈飾管理所改為市路燈燈飾服務中心,正股級公 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5名,其中所長1名,副所長2名。主要職責是:負責擬訂中心城區路燈、戶外燈飾建設維護規劃和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根據項目計劃,負責中心城區道路照明及亮化設施的新建、改造、維護維修,協助竣工驗收與服務工作;負責巡查和維護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安全運行,協助執法部門依法查處破壞道路照明設施的違法、違規行為。

        八、 設立沅江市管線事務中心,正股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主要 職責是:負責擬定城市管線管理規范、規劃;參與城市管線管理重大問題以及相關政策研究,參與協調處理本市跨門、跨行業的城市管線管理事項,參與城市管線施工情況監督;承擔城市管線空間安全使用的綜合協調事務。

        九、市自來水公司其機構編制事項暫維持不變,按經營類事業單位改革總體部署推進改革。

        十、在公安局設立城市管理警察大隊,協助和配合城管部門 開展執法,對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城管人員開展執法的,以及 阻礙城管執法車輛通行或者破壞城管執法車輛等執法裝備的,擾 亂公共場所秩序致使城管執法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等行為進行處罰。

        十一、不再保留市房地產稽查隊,其編制劃入市規劃行政執法直屬中隊;撤銷沅江市洞庭公園管理所,其編制予以收回。

        


      內設機構
      沅江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設下列內設機構(均為正股級)

      1.辦公室。主任:蘇維光,辦公電話:0737-2814111.。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處理、會務、接待、機要、檔案、安全保衛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局網絡信息、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對外宣傳聯絡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重要事項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全局的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計劃生育、工會、義工、共青團等工作。。

      2.人事股。股長:熊軍

         負責黨務黨建、意識形態、機構編制、人事工資及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系統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人事調動、干部培訓、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干部職工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設及城管系統班子建設工作。負責關心下一代工作。

      3.政策法規股,股長:譚昕

         負責城市管理和綜合行政執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并監督實施;擬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劃、計劃和工作方案;負責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負責行政復議、聽證、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負責行政執法監督,重大事項和行政處罰案件的法制審查;負責執法文書、執法案卷管理和執法統計工作;承擔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業務培訓和業務指導;負責推進依法治市建設。參與城區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有關規劃的編制。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牽頭編制和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牽頭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各類證明(蓋章)材料,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辦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牽頭負責“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建設、管理和使用,負責政務窗口的綜合管理,負責進駐政務窗口項目的受理、綜合協調督促辦理、結果回復;負責牽頭開展城市管理誠信體系建設;負責組織參與工程建設聯合驗收工作。

      4.城市管理股。股長:江濤。

         擬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規劃、規范、標準;指導垃圾分類工作;負責設置在建(構)筑物外立面與屋頂(不含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規劃許可管理)、占用公共空間的臨時建(構)筑物設置管理及其他占用公共空間秩序管理工作;負責建筑垃圾調配處置管理。擬訂市政設施管理政策、技術規范、操作規程、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日常管理與維護(不含供水、城市燃氣、污水處理、地下管廊管理),負責設置在城市公園與廣場的應急避難場所管理工作;負責臨時占道圍擋管理和城市公共停車場、城市道路停車泊位收費管理;負責城市路面與廣場防洪排澇、城市道路與橋梁、照明等應急保障處理;參與城區市政工程建設項目驗收。擬訂城市綠地、公園、道路綠化、綠道等城市綠化管理政策、技術規范、操作規程、考核辦法并組織實施;統籌協調城市綠地及其他區域內古樹名木的管理;參與公園綠地規劃會審和工程項目的擴建會審工作;負責園林綠化工程監督管理。負責市城市 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和考核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

      5.計劃財務股。股長:呂科英。

        擬訂年度經費收支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控購申報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行裝和設施設備計劃申報、采購、監督、票據管理、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局屬單位財務收支的審計監督;參與編制中心城區城市維護費年度經費計劃草案。

      6.督查股(創建辦公室)。股長:曾毅軍。

         負責交辦事項的督辦催辦,負責群眾來信來訪問題交辦、督促、反饋及輿情應對、監督;負責牽頭協調城市管理重大及跨區域綜合執法行動;負責監督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負責城市管理執法隊伍對容風紀督導糾察;負責城市管理案件處置督辦。受理違紀舉報、申訴;查處系統違紀案件等。負責擬訂全局“創文”、“創衛”工作考核細則和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創建工作的聯系協調、組織實施和工作督查。負責相關城市創建、復審等有關工作。

      7.戶外廣告管理辦。主任:夏曦。

         貫徹國家、省戶外廣告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根據城市發展總體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擬訂本市戶外廣告事業發展專業規劃,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負責城市戶外廣告設置,戶外廣告行業綜合統計匯總和業務指導及有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監督管理戶外廣告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工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