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市場監督管理局
      • 負責人: 唐文
      • 機構地址: 沅江市瑞豐國際政務服務中心三樓
      • 聯系電話: 辦公室電話:0737——2721505

        投訴舉報維權電話:0737——2733315

        注冊登記咨詢電話:0737——2708862
      • 辦公時間: 9:0 0-12:00 13:00-17:00 (工作日)
      主要職責

      一、機構職能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相關規范性文件和措施,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二)擬訂并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組織推進質量發展工作;組織實施商標戰略和名牌戰略;指導廣告業發展;參與制定商品交易市場發展規劃。

      (三)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并監督管理。

      (四)組織查處違反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

      (五)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并協調推進食品安全規劃;推動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建設,按規定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承擔食品生產、食品流通及餐飲服務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承擔酒類、保健食品和化妝品市場監管職責。

      (六)承擔對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監管職責。負責市場交易行為和網絡交易行為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管職責,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經營秩序;負責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準入行為、退出行為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行業信用建設,實施信用分類管理;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人員主體資格及其直銷行為;負責各類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管理和指導質量工作。制訂質量發展規劃,負責質量宏觀管理,推行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和質量體系認證;負責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檢查工作;組織產品(商品)質量安全預警、監測工作;受委托組織協調較大產品(商品)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培養和推薦國家、省、市名牌產品及缺陷產品(商品)召回制度。

      (八)依法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責任,建立消費者權益保護體系,組織指導消費維權工作;負責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申訴和舉報工作。

      (九)依法實施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負責管理股權出質登記、動產抵押物登記;組織監督管理拍賣行為;負責依法查處合同欺詐等違法行為。

      (十)負責商標監督管理工作。保護商標專用權;推薦省、市著名商標;保護特殊標志、認證標志;負責地理標志產品、商標日常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推動各部門、各行業的標準化工作;組織制定地方標準規范;監督標準的實施;按照規定承擔應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工作;管理商品編碼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碼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計量工作。組織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范和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負責對特種設備生產(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檢驗、檢測等環節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項目的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合格評定工作。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和監督認證認可市場行為;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能效標識的監督管理,推進實施國家相關產業政策。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行政監督和技術監督工作。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的研制、生產、流通、使用方面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的有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品、醫療器械標準,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建立健全藥品安全應急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執業資格和醫藥從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制度。

      (十六)組織實施中藥、民族藥監督管理規范和質量標準。監督實施中藥材生產質量管理規范、中藥飲片炮制規范,組織實施中藥品種保護制度;監督管理城鄉集貿市場的中藥材交易;負責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及戒毒藥品的監督管理。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承擔綜合性調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社會綜合治理、績效考核等工作;承擔機關接待、后勤保障工作;負責綜合協調人大議案、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本單位資產管理和機關規范化建設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監局系統信息化建設,網絡安全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承擔機關綜合性文件、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并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和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擬訂市場監管信息公布制度,承擔新聞宣傳、新聞發布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市場監督管理輿情監測、分析和協調處置工作。協調組織重大宣傳活動。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市局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三、財務股。承擔本系統財務經費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裝備采購工作。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管理。負責財務信息和統計工作。承擔市局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四、人事股。承擔本系統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工資福利、教育等工作。承擔人才隊伍建設、人才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有關工作。承擔管理權限內的干部任免工作。承擔個人事項報告、出國境人員審核等干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有關人員執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年度目標績效管理工作。負責單位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五、消費者權益保護股(市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消費環境建設。組織指導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負責消費者咨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絡體系建設工作,調解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事件的調度、協調和處置。承擔市消費者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信用監督管理股(非公經濟發展指導中心)。擬訂信用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對市場主體登記注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沉江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全市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負責在市市場監管局登記注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系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負責市本級注冊登記企業檔案的管理工作,依照有關規定對外提供檔案資料查詢服務。指導扶持發展非公經濟,宣傳非公(個體私營)經濟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開展法制和職業道德教育,引導非公經濟組織(個體私營企業)誠信經營、守法經營。按照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要求,服務非公經濟組織(個體私營企業)參與區域投資貿易。

      七、執法稽察股。擬訂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市場監管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督查督辦轄區內大案要案、跨區域案件和上級市場監管部門交辦的案件。承擔案源線索的交辦督辦。承擔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八、登記注冊股。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注冊的具體措施、辦法并指導實施。承擔規定范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負責登記注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登記注冊全程電子化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商事制度改革和“證照分離”改革工作,牽頭編制和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牽頭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各類證明(蓋章)材料,編制政務服務事項實施清單、辦事指南和示范格式文本等工作。負責政務窗口的綜合管理,負責進駐政務窗口項目的受理、綜合協調督促辦理、結果回復。

      九、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股(規范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反壟斷、打擊防范傳銷和監督管理直銷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根據授權,承擔有關反壟斷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壟斷案件。擬訂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組織指導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公平競爭審查有關工作。承擔反壟斷執法對外合作交流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公平競爭性審查有關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煙草市場的監督管理。

      十、價格監督檢查股。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機關、事業性收費、醫療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行為。

      十一、網絡交易和廣告監督管理股。擬訂網絡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協調網絡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網絡交易平臺和網絡經營主體規范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絡市場監測工作。承擔網絡交易監督管理中跨地域糾紛的協調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合同、拍賣行為監督工作,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依法開展廣告監督管理和廣告監測工作。組織指導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

      十二、質量標準監督管理股(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

      擬訂標準化戰略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有關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及纖維制品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成品油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示范試點工作,指導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和參與制定、推行采用國際標準工作。對企業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承擔商品條碼協助辦理(注冊、續展)和檢測、監督管理工作,提供技術培訓及應用開展服務。承擔標準文獻管理,為社會提供標準文獻。承擔產商品防偽技術的推廣、運用、咨詢、服務和信息管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推進質量強市戰略的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全市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和應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積極推進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擬訂實施產品和服務質量提升、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組織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組織質量事故調查。承擔質量強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食品安全協調股(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擬訂全市食品安全戰略政策措施并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全市食品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四、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制售分離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實施權限內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市場準入,組織指導全市加強食品生產環節日常監管。組織指導查處食品生產相關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體系。負責開展全市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檢查工作。

      十五、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食品流通、市場銷售食用農產品監督管理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食品流通環節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流通環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體系。擬訂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制度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備案的初審工作。組織指導特殊食品日常監管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特殊食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體系。負責食鹽專營管理。負責工業用鹽等非食用鹽管理監督企業落實食鹽社會儲備責任。協調處置全市食鹽供應緊急突發事件。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指導查處食鹽質量安全違法行為。

      十六、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餐飲服務環節和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并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指導餐飲服務環節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協調全市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指導餐飲環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體系。

      十七、知識產權管理股。負責實施知識產權戰略,推進知識產權強市建設。制定實施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負責市級知識產權專項資金相關工作。指導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負責知識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促進知識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有關事項。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承擔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起草知識產權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組織指導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推動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鑒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負責原產地地理標志專用權的保護。承擔知識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負責知識產權爭議處理、糾紛調處和維權援助。按權限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的管理,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志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開展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規范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指導重大經濟活動知識產權評議。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市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辦公室)。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組織制訂全市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市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規定權限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并進行統計分析。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及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

      十九、藥品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監督實施藥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配劑和藥物臨床試驗等質量管理規范。依法承擔權限內藥品生產、醫療機構制劑日常監管工作。依法承擔特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制毒化學品生產環節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中醫藥特色制劑、醫藥產業發展規劃,推動醫藥產業結構調整,促進醫藥產業升級。擬訂藥品零售環節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組織指導全市藥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依法開展藥品零售、藥品使用環節的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承擔特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制毒化學品經營環節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查處相關違法行為。協助開展藥品不良反應監督工作。擬訂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依法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承擔醫療器械經營備案及許可工作。依法指導全市醫療器械經營(零售)備案、許可監督檢查工作。協助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工作。監督實施化妝品生產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指導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范。負責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備案工作。組織實施化妝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監督實施化妝品問題產品召回及處置工作。負責化妝品監督管理相關信息上報工作。組織開展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并依法處置。

      二十、投訴舉報中心。擬訂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的制度措施并組織實施。負責市場監管領域來人、來信、來電、網絡等投訴舉報的咨詢、受理、轉辦、交辦、督辦及結果反饋、上報、歸檔、匯總、分析、通報等工作。承擔全市市場監管領域投訴舉報的指導、統計、宣傳、培訓等工作。承擔市長熱線交辦的工作。

      二十一、計量和認證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計量法律、法規;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組織全市量值傳遞,強制性計量檢定;管理和考核計量標準器具,負責對制造、修理的計量器具實施許可證管理,對進口、制造、銷售、使用中的計量器具依法監督管理;規范市場計量規則,負責培育和管理社會中介計量機構;負責商品量的規范和監管能源計量;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負責計量檢定(校準)、測試和計量考評人員的考核發證管理;規劃管理計量技術機構業務建設;指導和協調行業、部門和企業的計量工作;推動全市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愿性認證活動的開展。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市的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協助查處有關違法行為。負責檢驗機構及其檢驗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規范和監督認證許可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