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名稱: 黃茅洲鎮
      • 負責人: 曹卓
      • 機構地址: 沅江市黃茅洲鎮沿河路69號
      • 聯系電話: 0737-2111386
      • 辦公時間: 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主要職責

      沅江市黃茅洲鎮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鄉鎮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關于鄉鎮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鄉鎮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領導本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    

      一、主要職責:

      (一)加強黨的建設。以黨的建設為引領,全面加強基層政權和基層組織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統籌鎮村和社區黨建,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現黨的組 織和工作全覆蓋。不斷提高黨的建設質量。落實管黨治黨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

      (二)推進區域發展。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特點,統籌制定并落實轄區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建設規劃。統籌做好采集企業信息、促進項目發展、服務轄區內企業、優化投資環境、人才服務、創業創新服務等工作。指導農村經濟發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建立健全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管理機制,促進農民增收,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新農村建設。

      (三)組織公共服務。圍繞鎮發展定位和工作目標,負責實施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實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項公共服務,完善社區(村)、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服務設施,落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醫療保障、民政、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健康、退役軍人等方面相關政策。

      (四)實施公共管理。承擔轄區內城鄉管理、人口管理、社 會管理等工作的組織領導、推進實施、綜合協調職責,實施轄區內相關行政事務的常態化管理。

      (五)維護公共安全。負責轄區平安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公共安全等相關工作;處理群眾來信來訪,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等。抓好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提高城鄉居民的法律素質,保護公民和各類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六)加強監管執法。負責轄區內的綜合行政執法管理工作,對轄區內各類行政執法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加強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生態環境保護監管和消防安全監管等工作。

      (七)領導基層自治。領導村委會、社區居委會建設,加強政治引領和能力建設,推進政務公開、居(村)務公開,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組織城鄉居民(村民)和單位參與社區(村)建設和管理。

      (八)動員社會參與。動員轄區內各類單位、社會組織和城鄉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治理,引導轄區內單位履行社會責任,整合區域內各種社會力量為鎮、社區(村)發展服務。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全面加強基層黨的建設,提升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能力。優化公共服務,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營商環境。加強對轄區內綜合管理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統籌協調職責。加強轄區內與居民(村民)密切相關的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的組織實施職責。加強維護轄區公共安全職責。

      內設機構
      一、行政機構

      1.黨政辦公室

      工作職責:協助鎮領導處理黨委、人大、政府日常事務和政協委員聯絡事務;負責黨委、人大、政府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重要文稿、綜合調研、信息、機要、保密、檔案、會務、接待、行政后勤等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綜合考核等工作。負責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有關賦權事項相關工作。

      2.黨建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干部人事、宣傳、統戰、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的日常工作。

      3.經濟發展辦公室(掛農業農村和扶貧辦公室、重點項目建設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負責編制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協調推進工業經濟、鄉村振興、農業產業發展、農村集體經濟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鄉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負責交通公路、工業、水利、移民、扶貧等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工作;負責經濟社調查統計工作;負責脫貧攻堅、農業農村、農業機械、畜牧獸醫、水產漁政、水利、移民開發、濕地保護、農民負擔監督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

      4.社會事務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科技、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社區建設、醫療保障、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民族宗教、僑務、退役軍人事務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服務平臺的建設管理。

      5.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公室(掛村鎮規劃建設和管理辦公室牌子)

      工作職責:負責自然資源(含林政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村鎮規劃、村鎮建設、城市(村鎮)管理等方面的綜合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生態環境、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與處置。

      6.社會治安和應急管理辦公室

      工作職責: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穩定、信訪、防范邪教、平安建設等工作;負責綜治中心平臺建設管理;協調公安派出所、公安交警中隊、司法所、基層法庭工作。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含防汛抗旱、地質災害、森林防火、消防安全、抗震救災、防災減災、社會安全等)應急管理與處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7.財政所

      工作職責:負責財政預算編制、居民補貼資金發放、財政性資金監督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債權債務管理;組織協調收入征收;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政府采購等工作;負責村級財務監督,推行村級財務政府購買服務。

      二、事業單位

      1.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工作職責:主要負責本轄區日常執法活動和重大案件線索巡查,市級以上執法部門主要負責重大案件查處和跨鎮執法活動。

      2.社會事務綜合服務中心(掛文化綜合服務站牌子)

      工作職責:協助社會事務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負責承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社會救助、社區建設、醫療保障、衛生健康與計劃生育、文化旅游廣電體育、民族宗教、僑務等方面的公益服務性、技術性工作。

      3.農業綜合服務中心(掛水利服務中心牌子)

      工作職責:協助經濟發展辦公室(農業農村和扶貧辦公室)的工作,具體負責種植業、養殖業、水產業、農業機械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范、培訓推廣、技術服務和農業病蟲害預測預報及防治指導工作;負責國家強制免疫的動物疫病免疫接種和重大動物疫病監測、報告、控制與撲滅以及動物檢疫等工作;負責農機購置補貼核實,協助處理農業機械安全事故;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服務工作;負責指導林業生產、開展林業技術服務、推廣林業科學技術、森林防火及病蟲害防治等方面的技術性工作;負責水利工程維護管理、河道湖泊與水庫治理、水旱災害防御、堤防維護管理、機電排灌、水資源和水土保持等方面的事務性、技術性工作。承辦農民負擔監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土地流轉、漁民、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等方面的事務性工作。

      4.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場所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與辦事效率考核,受理辦事群眾投訴;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平臺管理與維護;負責統籌協調“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指導村(社區)綜合服務工作與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

      5.退役軍人服務站

      工作職責:負責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優撫幫扶、權益保障、數據信息采集、走訪慰問等事務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