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共華鎮人民政府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鄉鎮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關于鄉鎮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鄉鎮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領導本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和基層社會治理,依法行使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
一、機關職能
(一)執行上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執行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三)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四)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五)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
(六)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七)辦理上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