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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外經濟貿易
      發布時間:2020-09-26 09:56 信息來源:國家統計局 作者: 瀏覽量:

        貨物進出口總額 指實際進出我國國境的貨物總金額。包括對外貿易實際進出口貨物,來料加工裝配進出口貨物,國家間、聯合國及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物資和贈送品,華僑、港澳臺同胞和外籍華人捐贈品,租賃期滿歸承租人所有的租賃貨物,進料加工進出口貨物,邊境地方貿易及邊境地區小額貿易進出口貨物(邊民互市貿易除外),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外商獨資經營企業進出口貨物和公用物品,到、離岸價格在規定限額以上的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無商業價值、無使用價值和免費提供出口的除外),從保稅倉庫提取在中國境內銷售的進口貨物,以及其他進出口貨物。該指標可以觀察一個國家在對外貿易方面的總規模。我國規定出口貨物按離岸價格統計,進口貨物按到岸價格統計。 

        商品經營單位所在地進、出口額 指在所在地海關注冊登記的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實際進、出口額。 

        商品目的地進口額和商品貨源地出口額 目的地進口額指進口貨物的消費、使用或最終抵運地的實際進口額;貨源地出口額指出口貨物的產地或原始發貨地的實際出口額。 

        外商直接投資 是指外國投資者在我國境內通過設立外商投資企業、合伙企業、與中方投資者共同進行石油資源的合作勘探開發以及設立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等方式進行投資。外國投資者可以用現金、實物、無形資產、股權等投資,還可以用從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利潤進行再投資。 

        外商其他投資 指除對外借款和外商直接投資以外的各種利用外資的形式。包括企業在境內外股票市場公開發行的以外幣計價的股票發行價總額,國際租賃進口設備的應付款,補償貿易中外商提供的進口設備、技術、物料的價款,加工裝配貿易中外商提供的進口設備、物料的價款。 

        對外直接投資 指我國企業、團體等(簡稱境內投資主體) 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以現金、實物、無形資產等方式投資,并以控制國()外企業的經營管理權為核心的經濟活動。對外直接投資的內涵主要體現在一經濟體通過投資于另一經濟體而實現其持久利益的目標。 

        對外承包工程 根據《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對外承包工程是指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單位承包境外建設工程項目的活動。 

        對外勞務合作 指組織勞務人員赴其他國家或地區為國外的企業或機構工作的經營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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