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5月,我市民間投資同比增長31.6%,占全市完成投資總額的50.9%,占比較去年上升9.2個百分點。與1-4月比較增速下降了12.9個百分點;與1-3月比較下降了31.2個百分點,我市民間投資整體呈現逐月放緩的趨勢。
一、我市民間投資發展現狀分析
(一)受經濟增長放緩預期的影響,民間投資項目增長乏力。民間投資主體對經濟下行壓力感受深刻,對市場變化更為敏銳,對發展形勢和投資效益預期不太明朗,民間投資主體表現出投資意愿不足,投資趨于謹慎。今年1-5月,我市本年新開工民間投資項目不足十個,同比下降25.5%,表現出開工建設不足。其中,工業企業表現為產品訂單不足影響投資意愿,批零商貿企業認為用工成本上升、招工難影響投資意愿,服務業企業主要考慮產業配套及市場環境影響投資意愿。
(二)受經濟轉型升級大趨勢的影響,企業不愿投、不敢投。我市民間投資的主要行業和占本行業全部投資比重較大的六大行業中,房地產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農、林、牧、漁業,大部分制造業等都屬于傳統產業,產能過剩問題突出,市場需求不振,民間資本不愿投資。只有部分制造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等產業,以及快速發展的高技術產業,有市場,有需求,高收益,但卻是高投入、高風險的領域,許多民間投資主體不敢投。
(三)受融資難融資貴的影響, 企業不能投。目前,銀行更愿意把資金貸給政府融資平臺和國有企業,對民間投資主體貸款趨于謹慎。大多數民企信用貸款幾無可能,投資資金來源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和民間借貸,融資成本相對較高。
(四)受“玻璃門”“彈簧門”的影響,企業不好投。目前,國家加大投資穩增長主要集中在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管理等領域,而這些領域往往是民間投資參與度低的行業,國有資本對民間資本形成擠壓。比如,我市民間資本參與度較低的主要行業就有: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等領域。
二、促進我市民間投資健康發展對策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重要性的認識。民間投資是我市固定資產投資保持較快增長、經濟保持平穩運行的關鍵動力。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既對穩增長、保就業具有重要意義,也是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重要內容。有關部門要把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經濟當成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平等對待,充分認識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重要意義,著力解決好政策落實、環境優化、要素供給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增強投資者信心,激化民間投資活力,發揮民間投資主力軍作用。
(二)進一步優化投資環境。要按照《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從促進投資增長、改善金融服務、落實完善相關財稅政策、降低企業成本、改進綜合管理服務措施、制訂修改相關法律法規等六個方面落實好26條措施。一是要優化審批環境。民營企業普遍反映現在的投資政務環境有很大改善,但項目投資審批中仍存在手續多、時限長、跨部門溝通難等問題。要明確規定政府審批、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堅決取消;加快完善投資項目在線監管平臺,明確審批流程和時限,強化部門責任,做到審批全透明、可核查,推進投資審批提速。二是要優化商務環境。加快建立權責明確、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監管體系,規范對民間投資項目的執法行為,糾正和防止民間投資中的不當行為,建立誠信守法的商務環境。三是建立“親”“清”的政商關系。完善政企溝通機制,各級領導和部門要坦誠同民營企業接觸交往,勇于服務,敢于擔當,及時解決民間投資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三)進一步放開市場準入。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突破口,按照國務院兩個“36條”、一個“39條”和《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深化壟斷行業、社會事業等領域投融資體制改革,消除民間投資有形或無形的壁壘,除個別特殊行業外,市場準入對各類投資主體要一視同仁,鼓勵民間投資進入。對房地產開發、旅游等市場競爭充分的領域,國有投資要適時逐步退出,防止國有資本對民間資本的擠出。大力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進一步完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鼓勵民間投資參與的政策措施研究出臺相關行業、領域的PPP實施細則,切實解決民企與國企公平競爭問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領域對教育、衛生、養老、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重點解決好設立資格、財稅支持、土地使用、職稱晉升等方面的難題,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運營公共服務設施。對民間投資不敢貿然進入的高技術新產業領域,通過稅費減免、財政貼息等行政手段予以鼓勵。對民間投資占比份額比較低的地區,要重點促進國有經濟、國有企業改制改革,加快民間資本準入,補齊民間投資短板。
(四)進一步緩解融資難融資貴問題。鼓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機構發揮作用,在業務范圍內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信貸支持。要適當提高風險容忍度,增強對不同風險、不同行業、不同規模企業貸款的靈活度,取消貸款融資服務中一切不合理收費,嚴肅查處變相提高利率等行為。提高信用評級質量,按照統一標準對民營企業進行信用評級,引導金融市場和金融機構根據評級結果等加大對民營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壯大融資擔保機構擔保規模,破解民營企業融資擔保難題。鼓勵發展支持重點領域建設的投資基金,充分發揮引導作用,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風險可控”原則規范化操作,加大對處于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融資支持力度。積極穩妥推進“投貸聯動”試點,適時總結推廣成功經驗,拓寬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渠道,降低企業融資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