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共湖南省委 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軍區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等有關規定和全省統一安排部署,現就我市市區防空警報試鳴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試鳴時間
2024年11月1日上午9:30至9:49。
二、鳴放載體
本市市區所設全部防空警報器、電視控制分中心。
三、鳴放標準
預先警報:鳴36秒、停24秒,反復三遍為一個周期;
空襲警報,鳴6秒、停6秒,反復十五遍為一個周期;
解除警報,連續長鳴180秒。
三次警報即預先警報、空襲警報、解除警報,鳴放時每次間隔時間為5分鐘,以上警報信號均按一個周期試鳴。
四、其他事項
防空警報試鳴期間,請大家不必驚慌,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人民群眾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沅江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