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間,是國家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規劃。為了促進我市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體系建設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規劃。
一、“十三五”綜治政法工作現狀
全市政法戰線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強化“四個意識”,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增強工作預見性、主動性,深化司法體制改革,推進平安沅江、法治沅江建設,加強過硬隊伍建設,深化智能化建設,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履行好維護國家政治安全、確保社會大局穩定、促進社會公平正義、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主要任務,努力創造安全的政治環境、穩定的社會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優質的服務環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健全平安建設機制。建立健全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及其相關協調機制,發揮政法委在平安建設中牽頭抓總、統籌協調、督辦落實作用,形成問題聯治、工作聯動、平安聯創的格局。完善部門齊抓共管聯動機制,注重發揮各級平安建設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在平安建設中的主力軍、領頭雁作用,抓好本單位本行業系統防風險、保安全、護穩定、化矛盾的各項工作,履行好協同推進平安建設的職責使命。按照機構改革有關要求,對照益陽模式,成立沅江市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不斷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和社會協同推動機制,最大限度動員、組織群眾,匯集民力、眾創平安。不斷完善平安建設考核評價機制,強化平安主題宣傳,形成平安建設的強大合力。
(二)有效化解矛盾糾紛。深化平安創建活動,扎實開展平安鎮(場、街道)、平安社區(村)及平安學校、平安醫院、平安家庭等八大平安創建活動。成立沅江市平安建設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平安建設督導組,推動平安建設各項措施的落實。做實人民調解工作,各鎮場街道建立人民調解組織,先后成立了近20家專業性的行業調解組織,“婚調委”和“醫調委”在化解矛盾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調解成功率100%,從源頭筑牢了維護穩定的第一道防線。
(三)縱深推進掃黑除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集中力量實施重案攻堅,全市共搗毀涉惡犯罪集團2個、涉惡犯罪團伙3個,破獲涉黑涉惡團伙刑事案件16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7人,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近億元,破獲十四類涉惡刑事個案35起,抓獲犯罪嫌疑人69人,起訴涉黑涉惡犯罪案件7案24人,一審判決3案9人,破獲了夏順安涉黑案、“4.26”劉某被詐騙案、四季紅戴某光案、騰輝砂場專案等大案要案。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對黃賭毒和黑惡勢力聽之任之、失職失責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問題的專項整治。從中央督導組交辦的重點督辦線索入手,采取明察暗訪、走訪舉報人、重新核查等方式,以深挖打擊“大黑大惡大傘”為目標,打掉一批隱藏較深、洗白較早、關系復雜的黑惡勢力,發現對黃賭毒和黑惡勢力聽之任之、失職失責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保護傘”的問題,堅決依規依紀依法查處、嚴肅追責問責。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受到中央第16督導組下沉沅江督導時的充分肯定。
(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綜治政法工作,嚴格落實定期議穩制度,確保了“四個不發生”工作目標的實現。僅2019年,市委常委會8次研究政法工作,深入分析我市信訪維穩工作面臨的形勢,對相關工作進行了專題部署。全年召開政法綜治專題會議6次,重要節假日和重點敏感時段召開信訪維穩工作安排部署會、調度會商會等30余次,指導和推動信訪維穩工作,黨管政法工作的原則落到了實處。嚴格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做到應評盡評,全市備案的重大決策實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4件,全都準予實施,從源頭上防范了不安全、不穩定問題發生。
(五)推進法治沅江建設。嚴格落實《沅江市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沅江市支持工業經濟發展“二十條”》《沅江市提升服務效能優化園區營商環境實施方案》。開展凈化企業周邊環境專項整治等行動,嚴厲打擊聚眾阻工、強買強賣、強攬工程等違法犯罪,市公安機關開展打擊涉眾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成功偵破譚某武等人特大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等經濟犯罪案件,挽回經濟損失1000余萬元。依法平等保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讓企業家放心投資、專心創業、安心經營。完善公共法律服務。市審判機關打造“一站式”現代化訴訟服務中心平臺,推行“互聯網+”網絡訴訟服務,開啟民事審判網絡遠程庭審新模式,通過網絡視頻系統公開直播、庭審錄播,依法為特困群眾緩、減、免交訴訟費。市公安機關認真落實“放管服”改革,大力推進湖南公安服務平臺建設,嚴格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深入開展法治宣傳,為推進依法治市、建設法治沅江營造了濃厚的法治環境。結合法治宣傳周、憲法宣傳日等重要節點,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重點宣傳憲法、刑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和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加強執法監督工作,由市委政法委牽頭,組織公、檢、法、司等有關單位,采取交叉檢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的形式,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和案件評查專項行動,重點評查案件,發現瑕疵案件,及時督促和建議司法機關補正,進一步規范了全市政法機關依法執法辦案行為。
(六)夯實基層基礎。加快推進“雪亮工程”建設,確保順利通過項目檢查驗收,全力推動“雪亮工程”、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三臺”有機融合,構建立體化、信息化、精準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一村一輔警”“城市快警”建設,完善責任清單、組織運行、隊伍管理、薪酬激勵等機制,充分發揮駐村專職輔警在維護社會治安、化解矛盾糾紛、便民服務、治安巡防、法制宣傳、交通疏導等方面的作用。深化“八大平安”系列創建活動,特別是要突出平安校園創建,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深入開展“無非正常訪、無刑事治安案件、無公共安全事件”鎮(場、街道)、村(社區)創建活動。完善基層平臺,加強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站、人民法庭、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著力提升社會治理能力。
二、“十四五”社會治理體系建設與發展基本思路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以轉型發展、綠色發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深化市場改革,堅持創新引領開放崛起,搶抓“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發展、洞庭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現代農業改革試驗等戰略機遇,以建設“產業強市、生態名市、文化特色市”為目標,大力實施“生態立市、項目興市、創新活市”戰略,推動沅江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開啟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征程,建設富饒、美麗、幸福新沅江。
(二)總體目標
按照中央、省委、益陽市委政法工作會議和沅江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的部署要求,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黨對政法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雙輪驅動,創特色、補短板、強根基、建制度,把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放在第一位,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加快推進政法領域全面深化改革、社會治理創新、全面依法治市,加強過硬政法隊伍建設和政法系統智能化建設,不斷提升政法工作現代化水平,打造絕對忠誠、絕對可靠、絕對純潔的政法隊伍,提高人民群眾安全感與滿意度,為實現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沅江“二次創業”、打造“產業強市”“生態名市”“文化特色市”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黨建引領,堅持黨的領導
圍繞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強化黨建引領,進一步加強市直政法機關黨的建設,推動完善和落實政治督察、執法監督、紀律作風督查巡查等工作制度機制,完善平安建設考核、群眾安全感滿意度測評等考評體系,細化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政法委員述職等制度規定,完善政法機關重大事項由黨組(黨委)向同級黨委報告制度。建立黨委政法委參與、協助黨委組織部門評議、推薦、考察政法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制度。建立完善黨委政法委參與、協助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程序查處政法系統干部、干警中有重大影響的違紀違法案件的制度。改進完善考核辦法,把法治建設成效納入績效考核、平安建設考核指標體系。改進干部選拔任用辦法,把法治素養好、依法辦事能力強的優秀干部選拔進領導班子和后備干部隊伍。推動提高黨領導政法工作法治化、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二)著力政治建警,打造政法鐵軍
深入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將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籌辦好政法委員、市直局以上單位分管負責人專題學習班和政法干警警示教育大會,掀起四中全會精神“大學習大研討大培訓”熱潮。健全教、學、練、戰一體化培訓機制,深化輪值輪訓、實崗練兵、技能比武活動,全面提高政法干警履職能力。健全完善市委政法委協管政法單位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機制,持續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尤其對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執法司法腐敗問題,堅決依紀依法查處。從剖析夏順安案、聶純昌案等典型案例入手,舉一反三,以案促改,找準政法隊伍教育監督管理中的漏洞盲區和薄弱環節,開展政法隊伍正風肅紀活動,建立警示教育和問題整改機制、加強倒查追責制度、加大政法領導干部異地交流和輪崗制度,形成抓源治本的長效機制。加強履職保障和多元激勵,健全依法履職免責、履行職務受侵害保障救濟、不實舉報澄清等制度,完善和落實醫療保障、困難幫扶撫恤優待等政策,激勵政法干警擔當作為。
(三)維護政治安全,確保大局穩定
1、貫徹中央關于政法領域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的意見,以組織實施“鑄墻工程”“凈土工程”“攻心工程”為牽引,提升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工作水平。推動落實《黨委(黨組)國家安全責任制規定》,落實反奸防諜工作責任制,有效防范抵御境內外敵對勢力滲透顛覆破壞活動,堅決防范香港版“顏色革命”倒灌影響。要持續深化對“法輪功”等邪教組織偵察打擊和教育轉化攻堅行動。動態完善政治重點人信息庫和教育管控責任單位、責任人信息庫,分級、分類、逐人落實教育轉化管控責任。協同加強意識形態領域陣地管控,落實反恐怖主義工作責任制,健全涉恐重點人動態管控、常態化打擊整治等機制,堅守暴恐案事件“零發生”的底線。健全網絡政治安全風險監測預警和聯動處置機制,深入打擊整治“翻墻”工具、“喂料內鬼”“網絡水軍”,開展清理網絡政治謠言和有害信息倒灌境內專項行動,嚴密防范境內外敵對勢力網上勾聯煽動、網下落地行動。健全重大輿情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輿論引導,維護網絡意識形態安全。
2、完善落實排查預警、風險防控、節點管控、重點穩控、依法處理、應急處置機制。落實屬地責任、主管責任、主體責任,強化矛盾風險源頭防控,著力提高預測預警預防能力,落實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深入開展風險大排查、民情大走訪、開門大接訪“三大活動”,扎實推進“三無”鄉鎮(街道)和“無信訪問題”村(社區)創建。健全社會心理服務體系和危機干預機制,嚴防個人極端案事件發生。做好部分軍隊退役人員群體政策落實、服務管理、黨建引領、防范處置、依法打擊等各項工作。全面推行陽光信訪、責任信訪、網上信訪、法治信訪,做實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和領導包案制度,深入開展重復訪越級訪集中整治專項行動,持續推進信訪依法分類處理,推動實現信訪工作和信訪秩序“雙向規范”。
3、充分發揮政法綜治職能作用,構筑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嚴密防線。加強形勢研判、風險防范、治安管控、聯防聯控、群防群治、輿情應對等工作,依法快速嚴厲打擊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全市社會大局安全穩定。對疫情防控期間特別是疫情結束之后可能出現的法律糾紛問題,全程跟蹤、超前研究、分類指導、有效化解。
(四)推進掃黑除惡,建立長效機制
持續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要指示精神,堅持把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重要的政治任務來抓,經常性對標對表,及時防止思想出現松懈、工作出現偏差的情況出現,鞏固和擴大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成果。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到掃黑除惡各方面全過程,適時召開領導小組會議,研究解決專項斗爭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著力形成部門單位各負其責、密切協作、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大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的整治。從源頭治理上再落實。繼續在源頭治理上下功夫,做好紀檢部門深挖徹查、組織部門組織建設、政法部門打擊整治之間的協同推進,加大“打傘破網”“打財斷血”力度,從源頭上遏制黑惡勢力滋生蔓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對照中央督導組反饋的《問題整改清單》,對重點地區、重點案件、重點問題和線索核查等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查漏補缺,著力補齊短板。認真總結、歸納、提煉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推動形成長效機制。
(五)創新社會治理,建設平安沅江
1.鞏固治安防控體系。確保“雪亮工程”順利通過項目驗收,全力推動“雪亮工程”、綜治中心、網格化服務管理中心“三臺”有機融合,構建立體化、信息化、精準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一村一輔警”“城市快警”建設,完善責任清單、組織運行、隊伍管理、薪酬激勵等機制,充分發揮駐村專職輔警在維護社會治安、化解矛盾糾紛、便民服務、治安巡防、法制宣傳、交通疏導等工作中的作用。
2.深化平安創建活動。持續開展平安鎮(場、街道)、平安社區(管區、村)、平安單位、平安醫院、平安學校、平安小區、平安家庭等各種形式的平安創建活動,突出平安校園創建,加強校園及周邊環境整治。進一步完善“大平安”“大綜治”格局。深入開展“無非正常訪、無刑事治安案件、無公共安全事件”鎮(場、街道)、村(社區、管區)創建活動。
3.提高禁毒工作水平。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禁毒工作的重要論述,深入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禁毒工作的決策部署,以健全完善全覆蓋毒品預防教育、全環節服務管理吸毒人員、全鏈條打擊毒品犯罪、全要素監管制毒物品、全方位毒情監測預警、全層級落實禁毒工作責任的“六全”毒品治理體系為核心,深入推進新時代禁毒人民戰爭,有效防控化解涉毒風險,最大限度減輕毒品社會危害,加強全民禁毒普及宣傳教育,積極引導全社會樹立“健康人生、綠色無毒”理念。加強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落實《中小學生毒品預防專題教育大綱》,加強易涉毒重點人群毒品預防教育。廣泛開展禁毒采訪報道活動,加大主渠道、常態化宣傳教育力度。加大吸毒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嚴格落實情報研判、重嫌必檢、舉報獎勵等工作措施,落實吸毒人員分級分類管控,常態化開展社會面吸毒人員核查管控,深化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推進病殘吸毒人員收治工作,落實吸毒人員關懷救助工作。嚴厲打擊制販毒犯罪,建立緝毒偵查合成作戰機制,提升執法辦案質量,力爭實現“四個明顯下降、四個百分之百、四個零發生”目標。
4.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真正做到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資源下傾,夯實基層基礎,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問題能解決”。推動加強三級綜治中心建設、完善鎮(場、街道)政法委員制度、完善城鄉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基礎要素管控措施,提升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水平。堅持創新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政治、自治、德治、法治、智治“五治”有機融合,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
(六)全面依法治市,優化法治環境
1.服務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政法機關執法司法保障作用,依法嚴懲損害經濟發展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公正高效審理涉“三大攻堅戰”的案件。為扶貧對象提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訴訟費減免等服務,讓“法律扶貧”助推“精準扶貧”。扎實推進大通湖禁航禁捕專項行動,助力大通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全面落實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健全刑事制裁、民事賠償和生態補償有機銜接的生態環境保護修復責任制度。按照《沅江市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沅江市支持工業經濟發展“二十條”》,深入開展“作風建設大提升、營商環境大優化”活動。組織開展專項治理,深入推進涉企(項目)違法犯罪集中打擊整治。
2.健全落實執法司法保護機制。完善涉企錯案依法甄別糾正常態化機制,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健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以法治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創新創造活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組織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為企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積極參與經濟金融領域風險防控化解。
3.著力加強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圍繞推進市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以落實“七五”普法規劃、做好“八五”普法謀劃為抓手,著力健全精準有效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體系,著力推動“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有效落實,著力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和法治社會、法治鄉村建設,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培育全社會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環境。
4.推進政法智能化建設。全面完成政法綜合信息網擴容改造工程,實現市、鎮、村和基層政法單位全面覆蓋、縱橫聯通。加快推進政法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實現設施聯通、網絡暢通、平臺貫通、數據融通,打造政法機關一體化網上辦案“高速公路”。加快推進政法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建設,建立信息共享目錄,健全資源共享機制,推動技術融合、業務融合、數據融合。加快建設大數據辦案平臺和基本證據標準指引、智能輔助辦案系統,完善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信息平臺,推廣應用語音識別錄入文書智能糾錯、法條案例自動推送等智能技術,推動執法司法方式手段創新。
5.深化政法領域各項改革。注重統籌部署、一體推進,持續優化職能配置、機構設置、人員編制,破難題、補短板、強弱項。建立協調機制,加強政法部門間的溝通協調,研究解決改革組織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推動機構改革工作全面落實。抓住關鍵環節,根據“三定方案”,嚴格落實機構編制職數框架,不講條件、不搞變通、不打折扣,精細操作實施。
6.健全執法司法監督制度。開展執法司法規范化大檢查,加強案件評查工作。采取交叉檢查和重點評查相結合的形式,對全市不起訴或判無罪、涉法涉訴、非訪、重大疑難等案件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和案件評查專項行動。規范公益訴訟制度,優化司法職權配置、完善訴訟制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維護好國家利益與社會公共利益。健全落實黨委政法委執法監督制度,深入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深化執法權力運行機制改革,健全黨委執法監督聯席會議機制、黨委政法委與紀檢監察組織部門溝通機制和重大執法活動(事項)報備機制,整合監督資源,提升監督效能。
(七)樹立民本思想,維護人民利益
1.找準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進入新時代,人民群眾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抓住群眾關注的熱點,積極回應群眾關切,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解決人民群眾面臨的難題。基層矛盾風險多發,而統籌防范化解矛盾風險的資源能力不足,人民群眾面臨的難點問題較多。把抓基層打基礎作為長遠之計和固本之策,堅持發展“楓橋經驗”,加快推進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完善基層平臺,加強綜治中心、公安派出所、社區警務站、人民法庭、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建設,著力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
3.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著力推動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轉型升級,全面建設現代化訴訟服務體系。整合檢察互聯網平臺,構建融檢察服務、檢察宣傳、監督評議于一體的檢察服務公共平臺。深化“互聯網+公安行政管理服務”,加快建成統一的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創新公共法律服務供給體制機制,加快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人民調解等資源。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保障特殊群體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務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