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臺背景
經沅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公布《沅江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運行管理辦法》。
二、主要依據
根據益陽市人民政府令〔2010〕2號《益陽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湖南省“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湘水辦〔2016〕112號)、湖南省農村飲水安全項目建設管理辦法、益陽市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轉發《湖南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中央脫貧攻堅專項巡視反饋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益扶領辦發〔2019〕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此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正文共三十一條。明確了我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工程管理、供水管理、優惠政策、責任追究等內容。
四、目的意義
通過制定該《辦法》,規范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運行管理,保障農民群眾的飲水安全問題。
五、起草過程
根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及我市實際情況,借鑒周邊縣市區經驗,聽取鄉鎮水管站人員及水廠管理人員的意見建議,由我局牽頭起草,同時征求了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多次修改完善,于2019年6月最終形成此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