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29日,沅江市人民政府發布了《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做好我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讓殘疾兒童享有更多優質康復服務,為他們健康成長、全面發展提供更有力保障。現對《意見》予以解讀。
一、《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意見》根據《國務院關于建立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20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湘政發[2018]23號)《益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實施意見》(益政發[2019]2號)等法規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地實際制定。通過制定該《意見》,進一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按照黨中央“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新要求,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著力保障殘疾兒童基本康復服務需求,切實改善殘疾兒童康復狀況、減輕殘疾兒童家庭負擔,努力實現殘疾兒童“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二、《意見》救助對象
具有沅江市戶籍,有康復需求和適應指征的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孤獨癥等殘疾兒童和兒童福利機構收留撫養的殘疾兒童(其中矯治手術救助對象為0-14歲,人工耳蝸救助對象為0-17歲)。
三、《意見》救助內容
(一)機構康復訓練。由定點康復機構為0-6歲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提供視功能訓練,聽覺言語功能訓練,運動、認知、溝通及適應性訓練等基本康復服務。
(二)輔助器具適配。為視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視器;為重度聽力殘疾兒童提供基本型人工耳蝸(單耳),為聽力殘疾兒童驗配助聽器;為肢體殘疾兒童裝配假肢或矯形器,適配輪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等輔助器具。
(三)手術。為有手術適應指征的重度聽力殘疾兒童提供人工耳蝸手術,為有需求的肢體殘疾兒童實施矯治手術。
四、《意見》救助標準
(一)機構康復訓練。0-6歲視力殘疾兒童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元,0-6歲聽力、言語、肢體、智力和孤獨癥殘疾兒童每人每月救助不低于1600元。其中,貧困家庭(包括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檔立卡貧困戶家庭、納入特困人員供養的家庭)殘疾兒童在康復訓練期間,每人每月增加救助費400元(發給康復對象)。
(二)輔助器具適配。為有需求的視力、聽力和肢體殘疾兒童免費適配輔助器具。
(三)手術。聽力殘疾兒童植入人工耳蝸每人一次性救助7.5萬元,肢體殘疾兒童矯治手術每人每次救助1.8萬元。
以上救助標準為沅江市殘疾兒童康復救助最低標準,最低救助標準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財政狀況和康復服務價格變動等因素適時進行調整。
五、《意見》工作流程
(一)申請。殘疾兒童監護人攜帶殘疾兒童戶口本、有效診斷證明材料向殘疾兒童戶籍所在地(鎮、場、街道)殘聯提出申請。監護人也可委托他人、社會組織、社會救助經辦機構等代為申請。
(二)審核。市殘聯對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對不符合條件的不予以批準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救助。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殘疾兒童監護人自主選擇定點康復機構接受康復服務。
(四)結算。在定點康復機構、福利機構或異地接受康復服務發生的費用結算方法和結算周期,由市殘聯商財政部門確定。市殘聯直接組織的康復項目發生的費用,經市殘聯和市財政審核后,由市財政直接撥付給市殘聯,再由市殘聯直接撥付給定點康復機構。
(五)評估。市殘聯委托第三方機構對救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績效評估,并將評估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六、舉報電話:0737-2726311
七、本意見自2019年7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