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頻解讀】沅江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修訂《沅江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的解讀
      發布時間:2022-02-15 11:41 信息來源:沅江市司法局 作者:市發改局 瀏覽量:



      我市于2022215日公布了《沅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沅江市縣級儲備糧管理辦法(修訂稿)〉的通知》(沅政發〔2022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對該《辦法》解讀如下:

      一、法律依據

      《辦法》主要依據2021415日新修訂的《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和《湖南省地方儲備糧管理辦法》等文件精神,并結合我市糧食流通工作實際制定而成。

      二、重要意義

      制定該《辦法》,主要是為了適應新形勢下糧食流通工作,規范沅江市縣級儲備糧管理,從而有效調控糧食市場,確保糧食安全以及《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考核。

      三、主要內容

      2016年機關事業單位改革,原沅江市糧食局先后與沅江市商務局、沅江市發改局合并,《辦法》中所有原糧食行政管理部門改為沅江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辦法》共九章五十三條,主要對政府儲備糧食的計劃、儲存、輪換、補貼、動用、監督檢查等方面的內容作出了規定,對承儲企業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第十九條明確規定了承儲企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擅自動用縣級儲備糧;

      (二)擅自租賃或委托其他企業庫點承儲縣級儲備糧;

      (三)虛報、瞞報承儲的縣級儲備糧數量;

      (四)在縣級儲備糧中摻雜使假、以次充好;

      (五)擅自串換縣級儲備糧品種、變更儲存地點;

      (六)延誤輪換或者管理不善造成縣級儲備糧陳化、霉變;

      (七)以縣級儲備糧對外進行抵押、擔保、清償債務;

      (八)將縣級儲備糧業務與其他商業性業務混合經營;

      (九)以陳頂新、以次充好、虛假購銷、虛假輪換、違規倒賣、虛增入庫成本等手段套取差價,騙取縣級儲備糧貸款和費用補貼;

      (十)轉包縣級儲備糧計劃任務,不執行、不按照要求執行年度輪換計劃任務;

      (十一)不執行、不按照要求執行縣級儲備糧動用命令;

      (十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行為。

      下一步,沅江市人民政府將積極推動《辦法》落實,不斷推動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工作邁上新臺階。(文:鄭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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