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JDR—2020—01004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蘆葦場,市直各單位,垂管單位,駐沅單位:
《沅江市支持電子商務發展辦法》已經市人民政府2020年第6次常務會議審計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15日
沅江市支持電子商務發展辦法
為促進我市電子商務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一、設立電子商務發展基金。由市財政設立沅江市電子商務發展基金,重點支持電子商務項目建設、企業發展。
二、扶持壯大電商企業規模。在我市登記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其中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結算地須在我市),年銷售農產品超過(以電子商務平臺支付工具結算金額為準,以下同)1000萬元,按農產品網上結算金額的6‰補貼其平臺交易費,每家企業最高補貼不超過30萬元。
三、鼓勵工業企業發展電子商務。鼓勵我市工業企業成立電子商務部門,通過自建電子商務平臺或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銷售產品,凡年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3000萬元、5000萬元,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5萬元、10萬元。
四、支持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支持在我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納稅的企業,從事跨境電子商務銷售產品,凡年銷售額超過20萬美元、40萬美元、60萬美元,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4萬元、5萬元。
五、支持沅江特色農產品拓展市場。鼓勵我市電子商務企業銷售地方特色農產品,凡年銷售額超過200萬元、400萬元、600萬元,分別一次性獎勵2萬元、3萬元、4萬元。
六、支持鎮村電商服務站點運營。支持我市商務主管部門認定的鎮、村級電商服務站點(網店)銷售地方特色產品,凡年銷售額超過10萬元、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分別一次性獎勵0.5萬元、1萬元、2萬元、3萬元。
七、鼓勵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經商務主管部門認可,支持具備電子商務培訓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及電子商務企業,開展電子商務人才培訓100人以上,主管部門驗收達標后按880元/人的標準支持專業培訓機構或電子商務企業。
八、支持電商企業開展示范創建。凡在我市登記注冊的電子商務企業,認定為國家級示范電子商務企業(以相關批文為準,本條以下同),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認定為湖南省級電子商務企業、省級示范企業或重點培育項目、省級示范基地,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4萬元、5萬元獎勵。
九、支持電子商務創新基地建設。鼓勵企業投資電子商務孵化園、創業園、運營中心等創新基地建設和運營,對基地建筑使用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年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十、加快引進電商行業龍頭企業。對入駐我市、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國內外知名電子商務企業及對我市有重大影響的電子商務項目,參照我市引進工業項目的優惠政策給予支持。
十一、附則
(一)本辦法所稱電子商務企業指在我市登記注冊并依法繳納稅收,從事電子商務及相關業務,包括電子商務應用企業、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企業、電子商務支撐服務企業等;電子商務企業須納入湖南省商務廳電子商務統計監測系統管理。
(二)本辦法中符合支持范圍的項目主體,每年11月集中向市商務局申報,申報資料要件包括申報材料真實性聲明、營業執照、納稅證明及稅票復印件、經營業績證明及其它佐證材料。市商務局根據企業申報資料組織審核。審核通過后,市紀委、市財政局按照公開、透明、規范、合理的原則對申報內容進行監督。審核和監督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資金。
(三)本辦法執行后,若國家、省、市政策有重大調整按上級政策執行。本辦法規定內容若與我市已出臺其他優惠政策相同或相似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確定。
(四)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