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細則》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2-1535676 文號:沅政辦發〔2022〕1號 統一登記號:YJDR-2022-01001 簽署日期:2022-03-08 發文日期:2022-03-01 信息時效期:2024-03-01 所屬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責任部門:沅江市司法局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濕地保護與發展事務中心,市直有關單位:

      《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細則》已經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屆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38


      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細則

       

      為了進一步完善我市既有多層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條件,提升人民群眾生活品質,根據《湖南省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湘建房(2018159號)及《益陽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細則》(益建發20205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沅江實際,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法律法規文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指導意見》《湖南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湖南省城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指導意見》《益陽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實施細則》。

      二、適應范圍

      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房屋產權明晰(違法違章建筑物除外),正常使用,未設電梯,且近期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圍或征收計劃、滿足房屋居住安全要求的既有多層住宅。

      三、基本原則

      (一)按照“政府引導、有序推進、業主自愿、保障安全、簡化手續、便民利民、屬地管理、依法監管”的原則,把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以下簡稱“增設電梯”)作為我市老舊住宅改造的重要內容,著力改善居民住房條件和人居環境。

      (二)增設電梯應貫徹執行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和規范,不得危害所屬房屋結構安全。

      (三)既有住宅以單元或樓棟為單位增設電梯。增設電梯應當經該單元或樓棟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2/3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2/3(以下簡稱“雙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并就增設電梯工程費用籌集以及電梯運行、保養、維修等費用的分擔達成書面協議。

      (四)增設電梯用地應位于既有住宅小區建設用地建筑紅線范圍內,不得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公共綠地,不得壓占地下管線,不得危及公共安全。

      四、實施主體

      同意增設電梯的所有業主是增設電梯的申請主體。經申請主體協商同意,可委托物業服務企業、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電梯制造或安裝企業等作為實施主體,負責組織協調增設電梯申報、備案、設備采購、工程實施、運行管理、維護保養等相關工作。提倡同一小區選用統一的電梯品牌,方便施工和維保。

      五、辦理流程

      (一)前期準備

      1.明確實施主體。業主協商一致,明確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

      2.制定方案。增設電梯方案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增設電梯設計方案。

      2)增設電梯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包括勘測設計、設備置、安裝、工程建設等)。

      3)電梯運行維保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包括電費、維修費、保養費、檢測費等)。

      3.簽訂協議。按照申請條件由申請人征求相關業主形成增設電梯的統一意見并簽訂協議。協議內容需包括增設電梯設計方案、增設電梯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電梯運行維保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等。

      4.公示公告。協議、設計圖紙等在所屬街道和社區的指導并監督下,在擬增設電梯單元樓道口、小區公示欄等顯著位置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所在街道、社區應當組織調解,促使相關業主達成調解協議;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或者有異議但達成調解協議的,由社區核實蓋章確認。

      (二)申報審批

      1.申請人按照《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辦理審批所需資料清單》向沅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出增設電梯申請,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資料。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收到申請人申請后,應當在6個工作日內與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并聯備案。

      2.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在收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供的資料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同意備案的加蓋“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備案專用章”或“技術審查專用章”,不同意備案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3.因存在增設電梯位置特殊等原因,確需進行現場查勘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召集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到現場進行聯合查勘。

      4.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簽署備案意見后,將申請資料返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統一回復。

      (三)組織實施

      實施主體對增設電梯工程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和工程及設備質量負總責,設計、施工和電梯生產企業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相應責任。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備案通過的設計圖紙和國家、省相關標準、規范進行施工。

      增設電梯備案后,施工單位開工前,增設電梯實施主體可以向沅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申請提供技術指導。

      六、相關要求

      (一)安全要求

      增設電梯的設計、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設計單位對地勘、施工圖質量負總責)。增設的電梯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相關標準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由具備相應資格的單位制造和安裝、符合電梯救援相關要求。安裝前應書面報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投入使用前應經監督檢驗合格。

      (二)規劃要求

      增設電梯應以安全實用為原則,不得影響城市規劃實施;應盡量減少占用綠化;盡量減少對周邊相鄰建筑的不利影響;不得變相增加住宅其他使用空間,確需增加入戶通道的,需經聯合踏勘同意。

      (三)辦理要求

      增設電梯工作應當堅持“四個統一”:統一政策、統一標準、統一流程、統一保障。沅江市人民政府應當確保增設電梯工作專人、專章、專窗、專辦。相關部門應當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簡化、便民、高效的原則,依法積極支持增設電梯各項工作。

      (四)使用登記

      1.申請人應依法在電梯投入使用前向沅江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特種設備使用標志。

      2.益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沅江管理部在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完成公積金使用審批等相關工作。

      七、政策支持

      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所需建設資金及運行使用、維護管理資金主要由業主承擔,具體費用應根據業主所在樓層等因素協商,按一定分攤比例共同出資。業主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鼓勵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對自行管理的職工住宅組織實施增設電梯工作。鼓勵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一)費用減免

      切實減輕人民群眾的經濟負擔,增設電梯的申報過程中,所使用的土地不計容(包括電梯及入戶通道,不含新增住宅面積),免征土地出讓金;免征相關行政事業性費用,勘測設計、檢驗檢測機構按成本價收取相關費用。

      (二)確權登記

      增設電梯后增加的公共建筑面積計入房屋公攤面積,業主可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證。

      (三)金融支持

      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支持各類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廣告投放等社會資本探索參與增設電梯的方式和途徑。

      (四)財政獎補

      202231起,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市財政按5萬元/臺的標準進行一次性獎補,獎補政策實施暫定三年2022-2024年)。

      八、各部門工作職責

      (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發展和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益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沅江管理部等部門依職負責增設電梯相關政策制定、立項爭資、業務指導、督查檢查等工作。

      (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增設電梯工作的責任主體,牽頭負責本行政區內的增設電梯工作,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設立一站式審批窗口,受理增設電梯行政備案,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相關工作。

      (三)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把握政策機遇,積極爭取立項爭資,支持增設電梯工作。

      (四)市財政局要積極配合住建和發改部門加大爭資立項工作力度,支持增設電梯工作,多方籌措資金,落實獎補政策。

      五)市自然資源局負責增設電梯規劃備案等相關工作

      (六)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電梯使用登記,組織開展電梯安裝監督檢驗、定期檢驗和電梯使用環節的日常監督和管理等相關工作。

      (七)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城市建成區內增設電梯中涉嫌違反規劃、建設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查處工作。

      (八)益陽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沅江管理部負責協調住房公積提取相關工作。

      (九)街道、社區負責增設電梯公示公告監督、政策解釋與宣傳;負責因增設電梯而產生的矛盾糾紛協調、調解工作;負責增設電梯申報所需資料的初審工作。

      九、其他事項

      (一)不動產發生轉移時,受讓人繼續享有和履行原增設電梯協議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二)老舊小區改造時,應當根據群眾意愿,將增設電梯納入改造方案同步推進。

      (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可視情公布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電梯部分技術支撐企業單位名單等參考信息,方便群眾自主選擇。電梯安裝承建企業應主動對接市發展和改革局,公布增設電梯費用(不含土建工程費用)指導價格,加大價格透明度,市場監督管理局應加強價格監管,加大價格監管執法力度。

      (四)增設電梯涉及電力、通信、水、電、氣、數字電視等管線移位及其他配套設施項目改造的,相關單位應開辟綠色通道,并按照規定免收或按成本價收取相關費用。

      (五)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應在市行政審批服務局的顯著位置公布增設電梯工作各相關職能部門與管線遷改部門的聯系電話、咨詢地點、辦理時限。

      (六)原房屋開發企業、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對增設電梯工作應予以協助、支持。

      (七)在本細則出臺前已增設電梯的,實施主體可申請補辦相關手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辦理。

      十、本細則自202231日起施行。

       

      附件:1.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辦理所需資料清單

      2.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街道社區初審表

      3.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聯合備案表

      4.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流程圖

      下載:附件1-4.doc

      附件1

       

      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辦理所需資料清單

       

      1.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申請表(街道社區初審意見表)

      2.相關業主協議書(含增設電梯設計方案、增設電梯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電梯運行維保費用籌集和分攤方案)

      3.授權委托書(若有代理人需提供)

      4.本單元專有部分同意增設電梯業主房產證復印件(或產權明晰證明材料),本單元或樓棟專有部分同意增設電梯業主、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5.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征求業主簽名意見表(專有部分占本單元或樓棟建筑物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的材料)

      6.設計單位、電梯安裝單位、施工單位等相關單位的資質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7.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公示公告材料(增設電梯方案;專有部分占本單元或樓棟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的材料;公示日期不少于1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不提出反對意見視為不反對)

      8.施工合同、電梯采購及安裝合同

      9.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方案。


      附件2

      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街道社區初審表

      小區名稱

       

      申請人

       

      聯系電話

       

      本單元

      總戶數

       

      本單元總面積

       

      不動產

      坐落位置

      街道        社區             單元

      實施主體

       

      方案制定

      情況

       

      公示公告

      情況

       

      協議簽訂

      情況

       

      社區居委會

      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社區蓋章)

      年月日

      街道辦事處

      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社區蓋章)

      年月日


      附件3

      沅江市既有多層住宅增設電梯聯合備案表

      申請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不動產坐落

       

      社區

       

      建設單位

       

      街道

       

      設計單位

       

      工程造價

       

      結構層數

       

      自然資源

      部門

      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加蓋單位備案專用章或技術審查專用章)

        

      市場監督

      管理部門

      備案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加蓋單位備案專用章)

        

      住建部門

      備案意見

       

      經辦人:

      負責人:

       

       

      (加蓋單位備案專用章)

                                           


      附件4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
      【打印本頁】
      【關閉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