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沅江市加油站涉稅數據云平臺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4-1979683 文號:沅政辦發〔2024〕5號 統一登記號:YJDR-2024-01003 簽署日期:2024-08-12 發文日期:2024-08-12 信息時效期:2029-08-12 所屬機構: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公開責任部門:沅江市司法局

      沅政辦發〔2024〕5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直有關單位:

      《沅江市加油站涉稅數據云平臺管理工作方案》已經市人民政府第十八屆5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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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沅江市加油站涉稅數據云平臺管理

      工作方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49號)、《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20234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成品油流通市場監管長效機制的通知》(湘政辦函〔202052號)精神和益陽市相關工作部署,市域內成品油經營企業將分批安裝加油站涉稅管理云平臺。此平臺由沅江市人民政府建設并推廣使用,其系統及所屬設備均屬稅控設備,用于成品油進銷渠道的數據監控,資產歸市人民政府所有。為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加強加油站點涉稅數據管理云平臺日常運營管理,切實發揮云平臺系統功能和作用,確保云平臺系統持續安全平穩運行,結合沅江實際制定本管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信息技術,發揮大數據管理優勢,全方位掌握加油站點銷售數據,實現對成品油市場的立體管控,有效遏制隱匿銷售收入等不法行為,嚴厲打擊自流黑”“地煉油等各類涉稅違法行為,維護公平的成品油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推動市成品油市場持續規范、有序健康發展。

      二、管理范圍

      在市域內經營的所有加油站點,均應分批安裝涉稅云平臺管理系統及相關設備,統一納入本方案監管范圍。

      三、管理職責

      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市域內云平臺系統推廣使用工作的領導和協調,建立健全監管機制,保障稅控云平臺系統及相關設備正常運行。

      (一)市商務局負責市域內加油站點的稅控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安裝、使用、運行;協調各市直部門和運維單位以及加油站點的聯絡;負責對加油機稅控裝置的安裝、售后、維護、正常運行進行監管;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二)市稅務局:負責稅控云平臺系統數據參數的運用和稅收征管;開展對加油站點稅務監督管理和執法工作;依法查處偷逃稅款、虛開和違規開具發票等稅收違法行為;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三)市市監局:負責對燃油加油機稅控裝置的安裝、使用、售后進行質量和計量監管;負責依法查處成品油經營企業無照經營行為,依法查處加油站點的質量、計量違法行為;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四)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負責依法查處加油站點的環境違法行為;對作為危險廢物處置的廢棄油品處置環節污染防治的環境監管;加強對加油站油氣回收治理的環境監管;指導對涉及成品油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五)市公安局:負責預防、制止、打擊稅控裝置安裝、運行工作中出現的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將油罐車、貨車等車輛非法改裝成流動加油車,非法經營成品油犯罪行為;依法查處阻礙、妨礙公務等違法犯罪行為;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六)市消防救援負責依法加強對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加油站點監督檢查;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七)市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處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成品油批發、倉儲、經營單位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對不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進行查處;根據職責范圍依法查處企業自備儲油設施點的安全違法行為;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八)市財政局:負責云平臺系統設備采購資金及后續運維資金的落實,保障加油站云平臺設備的及時安裝與后續運行服務。

      (九)市交通運輸局:負責依法查處流動加油車船非法運輸行為;依法查處未取得道路(水上)危險貨物運輸許可等,從事成品油運輸等違法行為;打擊將油罐車、貨車等車輛非法改裝成流動加油車的行為;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十)市住建局:負責受理依法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企業內部使用加油裝置的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消防驗收申請,加強對房屋市政工程工地自用柴油加油裝置安全監管;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十一)市自然資源局:負責檢查加油站點用地情況,對違法用地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違法建設行為及時移送相關線索;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十二)市財源辦:負責強化協調各部門協稅護費工作并實施年度考核;監督管理稅收協控共治單位嚴格執行先稅后檢”“先稅后審”“先稅后費”“先稅后證”“先留后撥等制度;加強涉稅數據治理,變數據治理為治稅效能,實現成品油領域稅法遵從度的突破提升。

      (十三)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沅江分公司:提供運維技術支持,在日常管理、運維服務、技術參數等方面履行合同的基礎上,同步協助監督管理。

      (十四)各鎮街道中心按照屬地管理要求,對本區域內成品油經營企業加強監督管理,督促執行本方案;配合其他部門開展聯合執法行動。

      四、管理要求

      市域內各成品油經營企業按照本管理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遵照執行,并按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一)加強行業監督管理,市域內加油站點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消防、稅收、質量、計量、環保、經營等法律法規,遵守稅控云平臺系統管理相關要求,實施稅控云平臺系統數據信息采集。

      1.配合運維單位人員做好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安裝、升級、巡檢、日常保養和維護等工作。

      2.負責對已安裝的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的安全保障,嚴防丟失、人為損毀和被盜等行為發生。

      3.保證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的電源供給和燃油加油機報稅口暢通等要件正常運行,不得私自拔插設備等。

      4.更換、添置、新購燃油加油機和主板設備或維修燃油加油機設備等,應先經市市監局確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的要求備案同意,同時向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備,向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強制檢定所更換、添置、新購的設備,經法定計量技術和機構啟動防作弊功能,并取得檢定合格證書,并安裝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后,方可投入使用。

      5.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出現故障或報警時,加油站點要在30分鐘內向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電話:0737-2761501)報告,或與運維單位(聯系電話:1997378198219988679977)取得聯系,經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按運維人員提示或上門服務進行故障或報警處理,并做好現場處置簽字記錄。

      6.本方案自公布之后對新建、新開業、新增加的加油站點,將由企業自行承擔涉稅云平臺相關設備和系統的安裝等費用。

      (二)加油站出現下列情形時的處理與處罰。

      1.出現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丟失、人為損毀和被盜等行為時,加油站點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保護案發現場,提供相關線索,配合公安機關盡快破案,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打擊和懲處犯罪分子。同時報告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和運維單位,判定損失情況后,油品經營企業或肇事方照價賠償,做好備案登記。

      2.加油站點對云平臺設備設施負有保護職責,不得擅自拆解、損壞、篡改,對故意損毀、破壞云平臺系統稅控設備和系統等行為,堅決予以嚴懲。在按原價賠償的同時,視情節輕重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責任追究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3.對不配合安裝、供電、升級、巡檢、日常保養、維修等行為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首次行為由市成品油整頓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進行約談,限期整改,并予以記錄;再次出現類似行為問題時,由市稅務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條之規定給予處罰;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相關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責任追究和處罰,同時將其企業法人或負責人列為政府失信對象。

      4.對云平臺系統及所屬設備產生故障后隱瞞不報的,在加強教育、約談的同時,視影響及后果,依法依規予以懲處。

      5.對私自拆卸、拔插設備、更換云平臺系統設備以及私自更換加油機主板、篡改相關數據、擅自破壞鉛封,造成計量失準、銷售數據不實,一經發現,堅決依法依規嚴懲;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凡不配合對加油機故障檢修,造成計量不準、銷售數據不實,并以此進行納稅申報的加油站點,由市稅務局會同市商務局、市市監局等部門依法依規對加油站點進行嚴查,視情節輕重,提請相關部門吊銷其經營執照和相關行政許可證件。

      7.對不配合安裝設備,抵制實施設備監控等其他行為的,相關監管部門將其納入重點監管企業。

      五、管理要素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各部門和屬地要成立工作專班,按照職責分工,抓好工作落實,確保加油站數據管理云平臺系統安全、平穩、有效運行。

      (二)建立工作機制。建立政府主導,商務主管,稅務、市監監管,財政、公安、應急、消防、環保、交通、住建、自然資源、屬地等相關部門單位配合的工作機制,運維單位履行合同配合監督管理。強化加油站點全鏈條監控管理,同時完善數據采集、傳輸、分析、利用、保密等工作制度。

      (三)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單位根據職責監督維護稅控云平臺系統及設備正常運行情況,對云平臺系統日常管理中發現的各類問題及時督促相關單位研究解決并通報。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的相關部門和責任工作人員報送沅江市紀委監委進行嚴肅問責。

      六、其他

      (一)本管理工作方案因政策性變化需要調整的,由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本管理工作方案由市成品油整頓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本管理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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