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單位基本情況
1、機構設置:沅江市公路建設養護中心是沅江政府的工作部門,為全額撥款的沅江市交通運輸局所屬正科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法制辦、人事股、機務安全股和計劃統計信息股、財務股、公路建設股、公路養護股、工程監督股9個股室,其中:行政編制10人、車輛編制0臺。
2、人員情況:目前實有在職人員51人。
3、主要工作職責:
(1)參與擬訂全市公路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
(2)參與編制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及農村公路建設計劃;負責編制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及農村公路養護計劃。
(3)負責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新建項目的接養工作;承擔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養護工作。
(4)負責市交通運輸局計劃內的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工程、安保工程、水毀處置、危橋改造、應急搶險及縣道的日常養護等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
(5)負責公路科學技術研究和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推廣運用。
(6)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組織、指導全市重大公路應急搶險、應急物資儲備、公路戰備等工作。
(7)組織實施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農村公路新升省、縣道的路產路權維護及登記管理工作。協助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維護全市公路路產產權。
(8)負責全市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巡查工作。
(9)負責全市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公路信息化管理工作。
(10)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整體支出管理及使用情況
(一)基本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1、2024年我中心基本支出575.58萬元,其中:工資性福利支出555.32萬元、公用經費支出20.26萬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維持辦機關基本運轉而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社會保障繳費、聘請人員工資等人員性經費和辦公費、印刷費、差旅費、公務接待、公務車運行等日常公用經費等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4.824萬元。
2、2024年我中心預算總收入為1749.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49.5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萬元,上級財政補助收入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137.73萬元,泗湖山渡口過渡費收入增加了、上級專項資金增加了。年終結算0萬元。2023年我中心整體支出1749.5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75.58萬元、項目支出1173.96萬元(上級撥款支出1173.96萬元)。
3、2024年財政撥款預算追加0萬元。
4、2024年預算收入決算數為:1749.54 萬元。
5、2024年預算支出決算數為:1749.54 萬元。
6、2024年我中心“三公經費”預算為2.5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經費2.58萬元、公車運行及維護費用0萬元、出國考察經費0萬元。
7、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為2.58萬元。
8、2024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總數比2023年預算數減少0.42萬元,主要是減少公務接待開支費。
(二)專項支出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1、2024年我中心專項資金收入總計1173.96萬元,其中: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費1173.96萬元。
2、2024年我中心項目支出總計1173.96萬元,其中: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費1173.96萬元。
3、專項資金管理情況分析:
對于專項資金的管理,我中心制定了專門的管理制度及辦法:公路日常養護工程由沅江市公路建養中心負責實施的項目,按照工程管理相關程序,實行計量支付制度;根據計量支付證書和有效稅務發票,由當事人找相關業務部門審定、各分管領導審批、主要領導批準,進行會審聯簽后財務部門予以報賬支付。不允許各部門代施工單位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各部門對公路養護工程款的結算支付,須按程序審批,嚴格按合同支付,項目款結清前,必須組織紀檢、業務、質監、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項目驗收,財務結算時,憑驗收合格清單,方可付款。所有工程材料款、設備購置費、民工工資等由單位財務部門采用轉賬支付。公路養護工程報賬,必須月結月清,一般不得跨年報賬。
公路日常養護工程項目有序推進出成果。2024年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各項養護工程有序推進。預計在年底前包括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農村公路危橋改造、農村公路危舊橋涵改造(拱改平)、省道危橋改造、農村公路大中修在內的所有養護工程都將完成建設任務,進一步促進公路路況水平的根本性好轉。
三、部門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完成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程,計劃里程為2186.492公里,總投資1173.96萬元;該項目嚴格按照項目招投標法規定:年底項目完工,組織財政評審中心、上級主管部門、本中心質監股等相關部門進行了項目竣工驗收。
(二)對于專項資金的管理,我中心制定了專門的管理制度及辦法:公路養護工程由沅江市公路建養中心負責實施的項目,按照工程管理相關程序,實行計量支付制度;根據計量支付證書和有效稅務發票,由當事人找相關業務部門審定、各分管領導審批、主要領導批準,進行會審聯簽后財務部門予以報賬支付。不允許各部門代施工單位辦理相關報賬手續。
各部門對公路養護工程款的結算支付,須按程序審批,嚴格按合同支付,項目款結清前,必須組織紀檢、業務、質監、財務部門等相關部門進行項目驗收,財務結算時,憑驗收合格清單,方可付款。所有工程材料款、設備購置費、民工工資等由單位財務部門采用轉賬支付。公路養護工程報賬,必須月結月清,一般不得跨年報賬。
項目實施后由中心養護股負責后期施工管理,質監股負責施工質量監督,機務安全股負責安全隱患排查,明確各股室的分工與職責,強化責任擔當意識。
四、存在的問題
(一)資金及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
1、管理方面的問題:個別項目資金計劃下達時間較晚,財政資金下達不及時,嚴重遲滯前期工作進度。
2、分配方面的問題:由于個別養護專項是臨時發生的,(比如水毀項目)上級專項資金并沒有安排,所以會有資金分配及使用方向方面的問題。通過2023年度的全年養護工作,我中心發現,由于預算資金及配套資金的到位時間和到位情況均會出現不同程度的變化,導致并不能一成不變的按照年初計劃組織實施全年計劃任務,所以在年初制定相關計劃內容的時候,不但要將計劃制定的更具有包容性和容錯性,同時要加強同上級單位和其他職能部門的有效銜接和溝通,以便在計劃出現變化時能迅速積極應對,保障項目正常開展,按時完成年度計劃任務。
3、資金撥付方面的問題:由于省廳撥付資金有時沒有及時,我中心有時也會出現撥付不及時的現象。
(二)項目管理方面的問題: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路長制”工作缺乏縣級規范性文件支持,難以大范圍推廣,難以達到“四好農村路”在“管”、“養”方面的標準和要求。
五、改進措施和有關建議
(一)積極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爭取正式出臺《沅江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實施辦法》和《考核細則》,使全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有法可依。建議在此基礎上,市政府將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農村清潔工程、人居環境整治及“路長制”、“林長制”推廣等工作相結合,各取所長,形成合力,真正將日常養護工作落到實處,打造良好的農村人居環境,為鄉村振興造勢出力。
(二)建議市政府將農村公路上存在安全隱患或安全設施不齊全的水利涵閘改造列入實事范圍,明確改造或完善的主體責任,加速項目推進進程,徹底解決此項交通問題頑瘴痼疾。
由于重大項目組織實施的前期程序較多,周期較長,所以無法按照要求在年初就進行計劃任務的進度報送工作,尤其是采集任務工作,建議省廳考慮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