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動機械的污染排放,降低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法條例》等法律法規,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由我局代擬《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征求公眾意見稿)》,于2020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24日在沅江市政府信息網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和建議,到2020年9月26日截止,未收到群眾的任何意見和情況反饋,對《關于劃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區域的通告》(征求意見稿)文稿無異議。
益陽市生態環境局沅江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