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若干意見》(中發﹝2019﹞18號)、《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的意見〉的通知》(湘發﹝2020﹞9號)等文件要求,我市組織編制了《沅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草案),于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進行公示征求意見,截止到2023年5月9日,未收到相關意見和建議。
沅江市自然資源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