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政辦函〔2024〕1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沅江高新區管委會,市直各單位,垂管單位,駐沅單位∶
為嚴格落實《沅江市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組建方案》要求,加強對全市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各職能部門溝通協調,構建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多元共治格局,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成立沅江市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安委)。具體成員名單及職責如下。
一、市建安委成員單位組成
市建安委由主任、副主任、成員組成。市建安委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市政府辦聯系副主任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執法局、市發改局主要負責人擔任。市建安委成員由市發改局、市教育局、市科工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商務局、市文旅廣體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市監局、市消防救援大隊、市交警大隊、各鎮(街道、中心)、沅江高新區等單位分管負責人組成。
市建安委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局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市建安委日常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市建安委工作職責
市建安委是市安委會的專業委員會,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以下職責:
1.明確市建安委辦事機構、組成人員及職責任務,建立工作運行機制。負責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筑領域安全事故預防、隱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違等工作。
2.定期組織各成員單位分析預判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影響建筑領域安全的重大問題;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向市安委會報告工作。
3.指導成員單位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將安全生產工作與業務工作同時安排部署、同時組織實施、同時監督檢查。
4.加強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調研、監管及工作經驗總結推廣、制度機制創新,研究制定遏制建筑領域重特大事故的有效辦法和措施。
5.視情組織建筑領域安全生產檢查和專項督查,督導、檢查各成員單位建筑領域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督促各成員單位依法加強建筑領域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和隱患排查治理,依法查處建筑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對既有房屋、自建房、危舊房結構和消防安全進行管控處置。
6.發生建筑領域安全生產事故時(含涉險事故),按照有關應急預案的規定趕赴現場,指導開展應急處置、信息上報等工作。
7.督促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積極支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落實調查處理意見,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8.承接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會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事項。
(二)市建安委辦公室工作職責
1.分析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研究提出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2.承擔市建安委日常工作,承辦市建安委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市建安委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每季度定期向市建安委報告工作情況。
3.組織建筑領域安全生產檢查、督查,推動各專項任務的開展并建立長效機制,督促各成員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
4.負責市建安委成員單位的日常聯絡工作,總結、推廣先進工作經驗,編發相關工作信息。
5.組織相關部門考核我市建筑領域安全生產或專項任務落實情況。
6.承辦市建安委和市安委辦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履行《沅江市建筑領域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及工作規則》規定的相關工作職責的同時,重點履行以下工作職責。
市發改局:負責協調指導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相關單位違規失信行為的聯合懲戒;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教育局:負責對全市教育機構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科工局:協助對科工系統原有改制企業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現場秩序和安全;參與建筑施工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民政局:負責對全市民政服務機構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自然資源局:嚴格督促規劃編制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標準進行規劃設計;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住建局:依法對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開展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和專用機械車輛的安裝、使用,實施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管理,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建立建筑領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擬訂建筑領域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組織或參與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全市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平安工地”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建設;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負責指導、監督城鎮及農村房屋進行網格化巡查和隱患治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交通運輸局:依法對全市交通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制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開展全市交通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和專用機械設備的安裝、使用,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建立交通工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擬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組織或參與全市交通工程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全市交通工程“平安工地”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建設;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它各項任務。
市水利局:負責全市水利設施安全運行的監督管理;指導做好水利建設項目的安全防護與安全監測,制定防邊坡坍塌、防涌水等專項施工方案;依法對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執行上級相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范性文件和技術標準,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開展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監督管理施工現場起重機械和專用機械車輛的安裝、使用,指導監督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復核,強化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建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制,擬訂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演練;組織或參與全市水利工程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指導全市水利工程“平安工地”和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建設;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指導監督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商務局:負責對商務系統原有改制企業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文旅廣體局:負責對全市文化旅游機構、娛樂場所、體育館場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指導建筑工程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城管執法局:負責職責范圍內市政設施建設工程、城鎮燃氣供應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對建筑施工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處罰,參與建筑工程事故應急救援及調查處理;負責依法查處擅自改變建筑使用功能、擅自改變結構和布局的建筑、違法改擴建建筑等活動;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市監局:負責全市經營性房屋建筑安全、消防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對建筑領域安全事故現場的火災滅火與危險化學品泄漏處置,參與因火災導致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市交警大隊:負責對建筑領域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和危險區域實施交通道路管制,指導建筑領域交通問題頑瘴痼疾整治工作,參與因交通問題導致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各鎮(街道、中心):對轄區內既有房屋、自建房、危舊房結構和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建立鎮(街道、中心)、村(社區)聯動機制,對未批先建、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實不到位的工程建設施工活動,及時向市建安委、行業監管部門報告;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沅江高新區:對園區企業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進行監督管理,配合落實市建安委其他各項任務。
三、工作制度
(一)聯席會議制度
1.不定期召開全市建筑領域安全生產聯席會議,聽取各成員單位工作情況匯報。市建安委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集市建安委會議。
2.完善市建安委決策機制,相關成員單位向市建安委辦公室提交書面會議議題,由市建安委辦公室統一匯總后提交市建安委在聯席會議上集體討論研究,形成會議紀要,報主任同意后施行。
3.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學習宣傳國家建筑領域安全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建筑領域安全管理措施和工作規劃;分析全市建筑領域安全形勢,查找影響建筑領域安全工作的因素和隱患,提出解決辦法和應對措施;協調各成員單位和職能部門,分配工作任務;調度、檢查前期工作落實情況;研究建筑領域安全的重大問題。
(二)專項檢查制度
市建安委組織建筑領域安全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每年不少于一次,由市建安委領導帶隊,相關成員單位參加。
(三)專題報告制度
市建安委成員單位在向市安委會及其辦公室報告履職情況、本單位安全生產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時,需同步報告市建安委辦公室。市建安委每年向市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四)文件簽發制度
市建安委規范性文件或重要文件由市建安委主任簽發。文件抄送市安委辦。
(五)市建安委辦公室相關制度
1.聯絡制度。市建安委成員單位確定一名責任股室主要負責人擔任聯絡員,負責與市建安委辦公室的日常聯絡工作。
2.會議制度。承辦市建安委全體聯席會議和專題會議;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組織召開市建安委聯絡員會議,會議由市建安委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全體或部分聯絡員參加。
3.報告制度。市建安委辦公室每年定期向市建安委和市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年度工作總結和下年度工作安排。市建安委重要會議、領導批示、重要工作開展情況等事項及時報告市安委會辦公室。
4.簽發制度。市建安委辦公室文件由辦公室主任簽發。文件經辦公室主任簽發后,抄送市安委辦。
沅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