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審改辦發〔2020〕9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蘆葦場,市直各單位:
現將《沅江市鄉鎮(街道)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
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4日
沅江市鄉鎮(街道)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 工作方案
一、上級要求
(一)《中共湖南省委關于全面加強基層建設的若干意見》(湘發〔2019〕13號)和《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規范鎮場街道職責權限實施方案>等五個方案的通知》(湘辦〔2019〕85號)、中共益陽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省委全面加強基層建設“1+5”文件和市委全面加強新時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文件精神任務分工及責任清單》的通知(益黨建領發〔2019〕4號)、中共沅江市委黨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貫徹落實省委全面加強基層建設“1+5”文件和市委全面加強新時代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文件精神任務分工及責任清單》的通知(沅黨建領辦發〔2019〕2號)要求:加強對《湖南省鄉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和《湖南省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指導目錄》落地實施的統籌指導。探索設立專門的審批服務機構,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
(二)中共益陽市委組織部關于推動基層公共服務(一門式)全覆蓋工作調度情況通報(一)要求:各區縣(市)要加快推進鄉鎮(街道、園區)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在七月底前保證機構、人員、分工、責任、機制“五個到位”,在9月底前實現全部集中受理辦事;要積極推動窗口整合,優化完善窗口服務,加快服務事項下沉;要不斷探索完善審批流程,實現受理辦理無縫對接,積極推行“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讓基層有能力辦事”。
二、關于鄉鎮(街道)審批服務機構
沅江市深化鎮(街道)機構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機構改革后,鎮(街道)設立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場所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辦事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與辦事效率考核,受理辦事群眾投訴;負責黨務、政務、社會服務平臺管理與維護;負責統籌協調“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指導村(社區)綜合服務工作與綜合服務平臺建設工作。
根據鎮(街道)機構改革職能設置,明確鎮(街道)黨群和政務服務中心負責“一枚印章管審批”(服務)工作;承擔鎮(街道)相關政務審批服務工作的統一受理服務。
三、關于鄉鎮(街道)審批服務印章
(一)鄉鎮(街道)試行“一枚印章管審批”。鄉鎮統一使用“沅江市***鎮人民政府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鄉鎮本級使用“沅江市***鎮人民政府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01”,村(社區)使用“沅江市***鎮人民政府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號”,公章號由各鄉鎮從02號始依次排序。街道本級使用“沅江市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01”,村(社區)使用“沅江市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號”,公章號由各街道從02號始依次排序(公章式樣附后)。
(二)印章使用權限
鎮級:鄉鎮(街道)權力清單事項和沅江市賦予鄉鎮(街道)經濟社會管理權限事項(動態調整)。
村級:下沉村(社區)原可辦服務事項和現下放的事項(動態調整)。
(三)印章申報、備案與刻制。鄉鎮(街道)負責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的申報和備案,根據沅江市基層公共服務(一門式)全覆蓋工作安排,由行政審批服務局統一采購(刻制)印章。
四、關于部門與鄉鎮(街道)的權責關系
各鄉鎮(街道)要規范權利運行,確保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要制定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明確印章使用范圍、使用要求、規范保管等相關問題,根據與賦權單位簽訂的授權委托書內容,明確印章使用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要求,對賦權范圍內的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負責,因賦權事項發生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件等具體法律事務,由各鄉鎮(街道)負責舉證、答復,鄉鎮(街道)和賦權部門一起出庭應訴;因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發生的行政賠償,由各鄉鎮財政負擔;所有印章需完成法定程序后方可生效。各賦權單位要履行好主體責任,對本單位下放的權限加強跟蹤指導,明確授權范圍,對下放權限不得明放暗不放、放責不放權、一放了之或變相收回;加強工作銜接,建立健全監管機制,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對濫用行政權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賦權單位有權提請行政執法監督部門或者紀檢監察機關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附:鄉鎮(街道)行政審批服務專用章式樣
沅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附件
鄉鎮(街道)印章式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