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斷提升城市基礎設施功能和管理水平,確保市政道路各類設施安全暢通。
2、嚴要求開展城區28條主次干道市政設施維修維護工作,約完成維修面積2700平方米。更換井圏井蓋18處。進行管道疏通12處。進行主要路段整治清障工作約300余個。防內澇出勤145人次。消除城區基礎設施管護中存在的盲點。
3、市政監察每天對管轄設施范圍進行巡視,發現設施損壞問題第一時間進行修復。及時處理工單及投訴。
4、進一步迎戰強降雨,做好城市防內澇工作,根據天氣情況、降雨量等,隨時啟動應急預案,全力以赴做好迎戰強降水準備,確保市民出行不受影響,不出現長時間大面積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