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五經普”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規定,經濟普查每五年進行一次,分別在逢3、逢8的年份實施。我國已在2004年(受2003年“非典”影響,第一次經濟普查在2004年開展)、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分別開展了四次全國經濟普查,2023年將開展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簡稱“五經普”。
“五經普”的普查目的
第五次全國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將首次統籌開展投入產出調查,全面調查我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發展規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類單位基本情況,掌握國民經濟行業間經濟聯系,客觀反映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及創新驅動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生態文明建設、高水平對外開放、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新進展。通過普查,進一步夯實統計基礎,推進統計現代化改革,為加強和改善宏觀經濟治理、科學制定中長期發展規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科學準確的統計信息支持。
“五經普”有何重要意義
“五經普”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之后,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一次重大國情國力調查。開展好“五經普”,對于摸清全國經濟社會發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時期經濟運行狀況和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征,深化統計現代化改革,更加有效發揮統計監督職能作用,具有重要而深遠的意義。
“五經普”的普查對象和范圍
普查的對象:
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具體范圍:
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五經普”的普查內容和時間
普查的主要內容:
包括普查對象的基本情況、組織結構、人員工資、生產能力、財務狀況、生產經營、能源生產和消費、研發活動、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交易情況,以及投入結構、產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資產投資構成情況等。
普查時間:
普查標準時點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23年年度資料。
“五經普”的普查方法是什么
首先采取“地毯式”清查方法,對轄區內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從事第二、三產業的個體經營戶進行全面清查。然后對法人單位和產業活動單位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行普查登記;對個體經營戶在全面清查的基礎上,進行抽樣調查。
“五經普”要依法依規開展
堅持依法普查,普查各項工作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全國經濟普查條例》及相關規定組織開展。經濟普查對象要按時、如實地提供普查數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普查取得的單位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除作為統計執法依據外,不作為任何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普查法紀,不折不扣執行普查方案,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必須履行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