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金融業重要課題研究,起草綜合性文稿;協調和指導金融機構引進和建設;組織開展信貸融資項目對接活動,引導金融機構加大信貸投放;推動全市保險業務發展和保險品種創新;協調處置和防范金融風險;負責擬訂全市資本市場發展規劃、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債券發行、引進私募股權投資等直接融資;承擔全市融資性擔保公司和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及相關行政許可的前置審批;協調和指導全市證券、基金、期貨市場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