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制定全市教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
2.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預測工作;
3.統籌管理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與使用,管理市財政下達的教育事業經費、教育專項經費,管理市教育地方附加費;
4.負責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
5.指導監督城市教育費附加的征收與使用;
6.統籌管理國家專項撥款、贈援款和外資貸款;
7.負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工作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指導所屬學校的財務管理;
9.對所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及其經濟活動進行內部監督;
10.管理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有關工作;
11.管理教育系統的招商引資和政府采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