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索 引 號:4309810018/2023-1764065 發布機構:沅江市司法局 發文日期:2023-04-28 信息類別:綜合政務 公開范圍:全部公開 公開方式:政府網站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論述和國家、省關于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持續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一流營商環境,根據《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2-2024年)》(湘政辦發〔2022〕18號)、《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2022年度重點任務工作方案》(湘優化辦發〔2022〕1號)、市委辦、市政府辦《沅江2022年營商環境大優化行動方案》(辦〔2022〕15號)和市委政法委《關于印發<全市政法系統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三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政法發〔20233號)的相關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歷次全會精神,按照《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具體要求,以改革創新系統集成為根本動力,以市場主體評價和群眾感受為唯一標準,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高效便利、公開透明的營商環境,為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完成“三大支撐八項重點”工作部署,建設現代化新沅江提供有力支撐。

      二、組織保障

      成立沅江市司法局2023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三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羅新洲任組長,吳光華、李運芳、廖芹為副組長,各相關股室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市司法局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秘書股,秘書股股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主要任務

      重點實施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法治保障行動、打造公平競爭市場發展環境服務行動、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提質增效大行動計劃。

      )強化行政執法監督法治保障行動

      牽頭局領導:李運芳

      牽頭股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

      責任室:局辦公室、律師工作股、行政執法監督

      1.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協調,加快推進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發布確需保留證明事項清單。(牽頭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責任室:局辦公室、律師工作股、行政執法監督

      2.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免罰輕罰規定,指導市直各行政執法單位推行柔性執法,建立“免罰”“輕罰”“免強”清單,規范適用條件和適用程序,并納入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進行管理,適時對各行政執法部門推行柔性執法情況進行督查。(牽頭室:行政執法監督

      3.針對重點領域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重點核查行政執法公示、執法過程全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落實情況,大力整治行政執法不作為亂作為、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探索推進行政執法社會監督員制度。(牽頭室:行政執法監督

      4.涉企民商事案件快審快結。涉及營商環境,從律師事務所受理之日起到法院立案的周期不長于7個工作日,律師和律所應督促當事人及時到法院立案。需要延長調查取證期限的,最長不超過1個月,確保涉企民商事糾紛當場立案率達90%以上。(牽頭股室:律師工作股)

      )打造公平競爭市場發展環境服務行動

      牽頭局領導:吳光華

      牽頭室:規范性文件管理

      責任股室:律師工作股、行政復議與應訴、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

      5.進一步清理涉及營商環境的規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組織對人民政府制定出臺的招商引資文件進行專項清理。加強對招商引資、稅收金融、市場監管等領域增量規范性文件的公平競爭審查,推動重大決策事項“應審盡審、有件必審”。(牽頭室:規范性文件管理

      6.積極參與“政府合同履約”專項治理活動,審查市政府與企業簽訂的招商引資合同、協議,依法依規化解矛盾和爭議。(牽頭室:規范性文件管理

      7.落實政府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制度,推動建立激勵保障機制,督促實現法律顧問“有效覆蓋”。(牽頭室:律師工作

      8.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暢通涉企行政復議案件辦理“綠色通道”,加大涉企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力度。(牽頭室:行政復議與應訴

      9.指導沅江高新區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綜合性調解工作,構建調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及時解決涉企勞資、消費、物業、醫療、職工維權、交通事故、醫患糾紛等重點問題。(牽頭室: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

      )優化公共法律服務提質增效行動

      牽頭局領導:李運芳

      牽頭室:公共法律服務管理

      責任室(部門):律師工作、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公證處、市法律援助中心

      10.實施“法治民企”行動,常態化開展民營企業“法治體檢”,打造法治服務民營企業新品牌。組織律師專業服務團上門為企業開展一對一“法治體檢”,提供法治培訓、法律咨詢、委托代理等服務。(牽頭室:律師工作

      11.貫徹實施《法律援助法》,建立完善全業務工作制度和全流程辦案標準,打造法援律師名優工程,提高法援案件質量。暢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深化根治欠薪行動,持續守護好農民工的“錢袋子”。對企業困難員工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請優先辦理。(牽頭部門:市法律援助中心)

      12.對涉企產權轉讓、銀行抵押擔保、委托書等公證事項優先辦理,提供預約上門服務、節假日預約辦理服務等,當日受理當日出證。(牽頭部門:市公證處)

      13.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加強對涉企征地拆遷及勞資糾紛等敏感問題、重點工程沿線及周邊的矛盾糾紛排查,及時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牽頭室: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

      四、工作要求

      1.市局機關各室、各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進一步細化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措施狠抓工作落實,全力推動我市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2.營商環境工作已納入全市績效考核、平安建設考評、年度法治建設考核評估體系。根據上級要求,市局對工作進展實行按月調度。市局機關各室、各部門要對標對表,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效果導向,及時梳理工作情況,切實查找存在的問題和差距。

      3.要拓寬營商環境舉報投訴渠道,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利益驅動辦案,嚴禁辦關系案(證)、金錢案(證)。對損害營商環境行為,一經查實要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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