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加強行政執法監督證件管理,根據《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湖南省行政執法人員和行政執法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對因工作調動等原因的以下1名行政執法監督人員所持有的行政執法監督證件予以注銷。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被注銷的執法證件即時失效。
序號 |
姓名 |
所屬機構 |
執法證件號 |
證件失效日期 |
證件注銷原因 |
1 |
高暢 |
沅江市司法局 |
湘080500007 |
2025.3.10 |
工作調動 |
特此公告
沅江市司法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