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政務協調、信息調研、信訪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大、政協提案議案的辦理。 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應急管理、綜合治理、信息化建設工作。
二、財務計劃股
負責司法行政事業經費預算、決算及使用情況的監管。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負責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協助辦公室做好機關后勤、辦公用品及接待工作。指導并監督市公證處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財務工作。負責各基層司法所的財務工作。
三、政策法規股
開展全面依法治市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協助上級部門做好立法調研工作。負責擬定本系統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負責推進和落實司法行政改革工作。統籌協調“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參與編制和修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行政權力責任清單、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參與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和各類證明(蓋章)材料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互聯網+政務服務”相關工作。
四、社區矯正管理股
制定全市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規劃并組織實施。負責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刑罰執行、管理教育和幫扶工作,組織社會力量和志愿者參與社區矯正工作。負責全市幫教安置工作。
五、行政復議與應訴股
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和行政立訴工作。擬定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制度并組織實施。辦理市人民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負責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的統計分析工作。承辦相關的行政法律事務。
六、人民參與促進法治股
負責保障人民群眾參與、促進、監督法治建設制度的落實,組織人民團體、群眾自治組織和社會組織參與、支持法治社會建設工作。負責基層司法所建設。參與當地社會綜治及平安創建工作。負責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和三調聯動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七、行政執法監督股
指導、監督各部門各單位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指導監督“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和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和行政執法的普遍性問題。負責市人民政府“放管服”改革措施的法制協調工作。指導行政裁決工作。
八、規范性文件管理股
負責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管理有關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送審稿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推進重大行政決策聽證。承辦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門規范性文件的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工作。組織開展規范性文件清理作。受理有關規范性文件審查申請。負責向益陽市人民政府和沅江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市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負責審查報送市人民政府備案的鄉鎮人民政府規范性文件,并對違法和相互矛盾的規范性文件提出處理建議。
九、普法宣傳教育股
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訂普法宣傳教育規劃并組織實施。 負責全市“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負責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負責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
十、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
負責規劃和推進全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和平臺建設工作。負責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仲裁工作。編制司法鑒定、公證員名冊并公告。負責監督管理基層法律工作者隊伍。負責社會組織和志愿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
十一、律師工作管理股
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工作。負責律師事務所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及律師行業黨的建設。指導、監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工作,承擔市委、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津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重大民商事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并指導政府重大民商事法律活動。負責對重大政府合同文本進行建檔備存。負責對市政府交與的其他民商事法律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承辦市政府有關涉法涉訴事務。
政治工作室
負責全市司法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紀檢、老干、工會、計劃生育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