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財政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益陽市委、沅江市委關于財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和執行全市財政政策、改革方案,組織實施全市財政工作;分析預測宏觀經濟形勢,參與擬訂各項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市與鎮(街道)、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制定和執行財政、財務、會計管理的制度與辦法,參與政府投融資等方面的談判并簽訂有關協議、協定。
(三)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加強政府預算管理,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負責編制中期財政規劃;負責編制市本級年度預決算草案并組織執行。匯編全市財政收支預算、決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預算草案及其預算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總決算和預算調整草案。組織制定市本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復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推進預決算公開工作。
(四)按分工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擬訂彩票管理制度,管理彩票市場,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和管理彩票公益金。
(五)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監督和經辦市本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
(六)執行國家政府采購法律、法規,依法制定政府采購政策;編制全市政府采購預算和采購計劃;監督管理政府采購業務;負責政府采購報表和相關數據的統計工作。
(七)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稅收調整政策,反饋政策執行情況,提出調整建議。監督檢查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意見建議。
(八)負責擬訂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管理市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組織實施國有資產的清產核資、產權界定和登記,負責國有資產管理的統計、分析、轉讓和處置以及產權糾紛調處與行政仲裁;負責市本級國有資產、財政股權投資管理工作,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公共支出政策;根據市政府授權履行地方國有金融資本出資人職責,負責全市公務用車的行政管理工作。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和辦法,收取市本級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按規定管理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參與國有企業改革,負責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相關的財政財務工作。
(十)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組織實施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管理各項財政性專項資金支出,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工程預決算審查;負責財政支農、農業財務管理。
(十一)匯總和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全市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組織實施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
(十二)貫徹執行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制度,負責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日常工作,防范財政風險。編制市本級權責發生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報告政府整體財務狀況、運行情況;研究和提出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建議;編制地方政府性債務計劃,防范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完善政府投融資體制,指導社會資本參與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完善財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提高政府投資的效率;負責統一管理市政府外債,制定基本管理制度。按規定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贈)款。
(十三)負責政府預算績效管理;承擔財政投資的評審工作;推進政府向社會購買服務。
(十四)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范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組織實施會計行政法規、規章。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
1.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
2.防范化解政府債務風險。規范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著力防范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財政風險底線。
3.將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職責劃入市農業農村局;將非稅收入征收職能劃入國家稅務總局沅江市稅務局;將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監督檢查職責以及國有企業監事會和國有企業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職責劃入市審計局。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非稅收入管理職責分工。市財政局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非稅收入國庫集中收繳制度,負責非稅收入賬戶、收繳方式、退付退庫等管理。國家稅務總局沅江市稅務局等部門負責非稅收入申報征收、會統核算、繳費檢查、欠費追繳和違法處罰等工作,非稅收入項目收繳信息與市財政局及時共享。
(十八)辦公地址及聯系方式
辦公時間:冬季8:0 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夏季8:0 0-12:00 15:00-18:00 (工作日)
負責人:陳主任
聯系電話:0737-2727844
辦公地址:市治大院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