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來,在市生態環境局黨組和沅江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局始終堅持以黨的二十大精神為指引,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提效達標、提檔進位”為目標,深入打好“發展六仗”,全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全面完成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各項目標任務。現將年度工作總結如下:
一、主要工作舉措
(一)扎實推進環境問題整改
一是加強統籌調度。錨定目標任務,制定《2023年沅江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工作方案和“夏季攻勢”任務清單》,頂格高頻推進,推動環境問題整改;加強與市政協改善生態環境專項辦、市紀委“洞庭清波”辦的協作,多途徑共同推動突出環境問題整改落實;強化督查督辦,不定期開展日常巡查督查,實地查看問題點位40余處,發出督查通報、交辦函、督辦函、提醒函等20多次、對上級交辦問題制定清單逐個督促整改,對整改進度較慢的單位提請約談1次。
二是狠抓問題整改。一方面狠抓存量問題整改。中央層面,序時推進中央環保督察反饋的3個問題的整改,確保整改不掉隊;省級層面,實現23項省定“夏季攻勢”任務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銷號。11個年度問題整改任務都已完成整改,7個已完成銷號,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的3個問題已完成整改,待益陽市整改方案印發后啟動銷號。巴南湖采區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實,水生態修復年度任務已完成,按省督察整改辦意見延期銷號。另一方面,做好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保障工作。制定了《沅江市配合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協調聯絡工作方案》,保障了督察期間運轉。督察期間,沅江市接到信訪件共12批次18件(重點件4件),已上報辦結18件,辦結率100%。交辦件和督辦件共11件,均已立行立改,其中立案4件,自主拆除1件。針對反饋問題,制定了《沅江市貫徹落實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方案》,有序推動整改。
三是推動長江經濟帶警示片拍攝指出問題全面整改。赴生態環境部、生態環境廳等相關部門匯報環保整改工作情況,積極爭取上級的理解和認可。同時,高頻次召開專題調度會,下沉一線、直面問題,破解難點堵點,全力加快問題整改。巴南湖采區自4月22日全面停采整改以來,整改措施已全面落實,水生態修復年度任務已完成。4處矮圍已拆除;胭脂湖承包合同已解除;2.89萬畝歐美黑楊年度清退任務已于9月底提前完成任務;其他問題均立行立改。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是打好藍天保衛戰。強化PM2.5和臭氧協同控制,1家企業完成行業提標改造,1家企業完成VOCs深度治理改造,1家企業完成燃氣鍋爐低氮改造,全市所有加油站完成二次油氣回收治理。加強機動車污染治理。實施獅山路、商貿街、巴山路大貨車繞行,CO濃度同比下降18.8%;強化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開展了全市1121臺審核通過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工具的環保牌照發放工作,完成了益陽下達的240臺抽測任務。加強揚塵綜合治理。嚴格落實“十查十做”措施,對12家施工單位未落實揚塵防治措施依法移交相關部門予以行政處罰;加強秸稈禁燒管控。會同市有關單位成立多支巡查督查隊伍,實施禁燒巡查全方位、無死角。
二是打好碧水保衛戰。加強地表水斷面考核。2023年,沅江市地表水考核國控斷面3個、省控斷面2個均值達到考核目標。強化飲用水源地環境保護,完成鄉鎮級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勘界定標工作;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現場核查,已完成縣級以上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報告的市級評審;對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和 26 個農村萬人千噸飲用水源地實施監測全覆蓋,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萬人千噸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中有升。強化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目前已初步摸底疑似排污口519個,已全部完成排查并全部通過省級審核,已完成147個入河排污口的命名、編碼及系統錄入工作;對519個排污口進行核查確認,制定了排污口 “一口一策”整治清單,其中349個排污口認定為有效排口,已采樣監測76個。全年完成92個入湖排污口整治。
三是打好凈土保衛戰。開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全部完成了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專家評審及系統上傳。加強土壤污染治理項目監管,原沅江市電鍍廠土壤污染治理項目于今年3-6月在省廳完成效果評估備案,退出了國家污染地塊名錄系統。我市耕地安全利用區通過“六改”農藝技術措施逐步落實,至9月中旬已全部實現安全利用;常態化開展固體廢物排查。按照網格化排查和屬地管理原則,常態化開展固體廢物排查,對排查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及時處理、跟蹤督辦。督促沅江紙業于2023年6月30日完成了遺留危險廢物整治。
四是推進農村環境治理。2023年我市農村環境治理三項任務,一是10個行政村的生活污水治理,目前已全部完成。同時,為力爭省政府生態環境領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真抓實干督查激勵,完成了51個行政村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望獲得省生態環境領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真抓實干督查激勵;二是完成了四季紅鎮一斗渠、新灣鎮團結閘渠、南嘴鎮創新渠3條納入國控監管清單的黑臭水體整治。配合益陽市開展農村黑臭水體治理試點,今年投資3760萬元開展6條黑臭水體治理試點,明年啟動5條并完成所有黑臭水體整治,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屆時將徹底消除我市農村現有黑臭水體;三是已完成6個鎮政府駐地污水處理設施提質增效。
(三)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
一是加強建設項目管理。嚴把項目技術審查關,在引進項目前,嚴格審查項目生產工藝、污染治理技術方案、治理效果和廢物排放標準,對不符合產業政策、沒有可靠污染治理設施和造成生態環境不可逆破壞以及布局不合理的項目,一律不予審批。2023年,報益陽市局共同受理辦結轄區內新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2個,辦理環境影響報告表30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備案52個;出具建設項目環保預審意見、市直部門回復函件等10余份,為60個建設項目提供了前期政策、技術咨詢服務。
二是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管理。2023年,完成排污許可證變更延續33個,注銷排污許可證8個,對72個正在生產的企業排污許可證進行質量核查和現場核查。三是積極推動節能產業雙招雙引。落實上級生態環境部門要求,對于新簽約落地的節能產業項目,搶抓第一時間錄入系統,高效推動。
(四)全面提升生態環境執法水平
一是全面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施分級分類監管,2023年累計抽查企業126家,累計發現問題36家,問題發現率為28.5%。在開展污染源日常監管執法過程中,按照抽查事項清單和抽查比例,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杜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
二是常態化開展環境執法專項行動。2023年,開展了“利劍”行動、加油站油氣回收專項排查整治、涉氣重點行業企業專項執法檢查等專項執法檢查,截至目前共處罰案件37件,處罰金額共計127.8萬余元,同時對240臺非道路移動機械進行抽測,其中對25臺超標車輛下發預警函,經整改后復檢均達標合格。
三是用心用情辦理生態環境信訪投訴。2023年1月至12月,共受理有效環境投訴舉報件 207 件。其中,市長熱線183件、市長信箱2件、益陽交辦9件、信訪來電13件、上述環境信訪事項,反映涉水投訴 31 件,反映涉氣投訴 89件,反映噪聲 87 件。以上投訴舉報均按相關規定程序及時辦理完成,較去年同期下降了16%,所有投訴信訪案件辦結率達100%。
二、取得工作成效
(一)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自2020年以來連續達到國家二級標準,2023年,PM10平均濃度為5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5.5%;空氣優良天數比率為92.9%,同比改善0.3%;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為3.12,同比改善3.7%。在全省90個縣市中排名第62位,改善幅度益陽市區縣第1位。
(二)水環境質量逐步向好。南洞庭湖水質自2022年首次達到Ⅲ類,今年繼續改善。浩江湖、胭脂湖2個省控斷面持續穩定達到Ⅲ類。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100%,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中有升。
(三)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強化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與風險管控,土壤環境質量保持穩定。
(四)農村環境整治有突破。一是2023年配合益陽市進行黑臭水體治理試點示范市申報成功,我市在其中據點份額過半。項目于2023年12月底前開工,預計2024年底前完成,屆時將徹底消除我市農村現有黑臭水體。二是投資約2000萬元,完成了51個行政村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望獲得省生態環境領域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真抓實干督查激勵。
(五)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有成效。規定的6類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實現全覆蓋,啟動率、辦結率均達到100%。“沅江市蔡某、何某、桂某非法狩獵野生動物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獲評湖南省第一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典型案例。
三、存在的問題
(一)大氣污染方面。一是基層環保能力建設有待加強。大氣環境監管、監測能力與當前形勢的要求不相適應;二是空氣質量雖然有改善,但還是因秸稈禁燒問題再次被約談,給全年工作造成重大影響;特別是進入特護期,空氣質量改善難度更加大。
(二)水污染方面。一是水質改善仍不足,整體達標但個別斷面不穩定,南嘴斷面個別月份仍為Ⅳ類。二是水環境治理資金嚴重不足。我市涉國省控斷面多,需要投入的治理資金大,而本級財政困難,能投入的治理資金較少。
(三)土壤污染方面。一是全市產生危險廢物的企業為節約處置成本,往往延期送交處置,存在危險廢物超期貯存風險。二是工業園區無一般工業固廢處置消納場所,固廢處理能力滯后,存在工業固廢非法傾倒和隨意填埋隱患。
(四)風險隱患方面。一是全市污染物排放總量還處于高位,減排任務重,減排項目嚴重不足。二是污水收集管網不配套、污水溢流等問題依然存在。三是部分市政項目和重點工程落實大氣污染防治“十查十做”主體責任不到位,冬季禁燒管控風險大。
四、2024年工作安排
(一)迎接第三輪中央環保督察。一是狠抓上級交辦問題整改。堅決完成中央、省、市環保督察檢查反饋問題整改,對存量問題整改加大攻堅力度、加快工作節奏,確保按時清單銷號,守住問題整改政治底線;持續對上級交辦已銷號問題開展“回頭看”,鞏固問題整改成果,筑牢問題整改不反彈防線;圍繞上級交辦問題,實施整改質量提升行動,不斷提升我市生態環境質量。二是深入開展環保預督查。按照“自查從寬、被查從嚴”工作要求,協調各部門深入開展區域內、行業領域內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排查,聚焦涉氣類、噪聲類、黑臭水體類等群眾反映強烈或長期應解決而未解決的環境問題,發現一批、解決一批,確保排查有力度、整改有成效,不斷掃除環境問題盲區,以實實在在的預督查成果迎接第三輪中央環保督察。
(二)縱深推進污染防治攻堅戰。一是提高空氣環境質量。堅持源頭防控和科學防控。精準治污,精準施策,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結合我市實際現狀,制定各類污染物尤其是O3、PM2.5階段性控制目標,最大努力克服外來因素和不可抗力影響。二是強化水污染治理。持續推進不達標斷面整治,繼續加強大通湖流域、兩江七湖等重點流域綜合治理;強化入河排污口整治,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持續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規范入河排污口檔案;打好洞庭湖總磷削減攻堅戰,建立并推進實施年度重點整治項目清單,持續降低洞庭湖區域及入湖河流總磷污染物排放總量。保障飲用水安全,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現場核查,完成縣級以上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三是推進土壤污染防治。持續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督促新增納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的3家在產企業根據省廳采樣監測結果編制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報告。全面開展我市黑臭水體治理試點項目,積極爭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支持,力爭2024年底前完成,確保2025年上半年通過驗收。繼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在農業部門已實施黑水治理的基礎上計劃在明年完成10個行政村的灰水治理。
(三)持續服務好優化營商環境。一是繼續服務好市重點重大項目。做好環評審批服務,及時和上級生態部門匯報,研究相關政策。二是持續推進排污許可證核發。按照省市要求,持續推進簡化管理排污許可證核發和重點管理排污許可證現場核查工作;推動排污許可證質量核查,為轄區內排污單位提供幫扶指導和支持保障。三是做好政務服務工作。依法依規審批,做好服務,堅持審批服務“一件事一次辦”,壓縮審批時間,優化審批流程。
(四)嚴格生態環境監督管理。嚴格按照《環保法》及四個配套辦法和2023年7月1日起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依法采取更嚴格的措施和手段,嚴厲打擊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同時不斷強化各部門間聯防、聯控、聯動,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對各類環境違法犯罪行為打好一套“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