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發展形勢分析和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綜合協調、督查督辦、文電處理、史志編纂、網站管理、政務公開、媒體宣傳、輿情管理、文書檔案、機要保密及市長熱線等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協調、籌備服務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局(辦)機關安全保衛、文明創建和后勤服務等工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宣傳、組織人事、機構編制和內部績效考核工作,負責老干和工青婦等工作,負責干部職工人事檔案等工作。
(二)財務股。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負責行業財務會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三)法制股。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普法宣傳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具體承擔行政復議、應訴和法律服務、對違法建筑的處罰審核和裁決工作;負責建設行政執法監督以及規范性文件的法規審查工作;負責信訪接待、維穩綜合治理工作。
(四)村鎮建設股。負責全市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和管理;負責指導全市村鎮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村鎮建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小城鎮基礎設施項目申報,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負責全市村鎮建設情況綜合與業務統計,指導村鎮建設站的業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指導小城鎮和村莊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工作。 負責全市農村危房改造工作和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鎮、事務中心、街道貫徹落實各級有關農村危房改造政策,爭取國家、省、市資金和政策支持;協調處理農村危房改造實施中的問題;牽頭組織對各鎮、事務中心、街道危房改造工程驗收情況進行抽樣復查;做好農村危房改造信息收集匯總、檔案管理及來信來訪接待和處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市農村危房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五)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全市城鄉規劃區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行政許可的受理、核驗、審批;負責建設工程主題服務窗口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工程報建、“一站式”收費及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服務性收費的受理、審批;負責《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發放,負責審查其資料的完整性和應具備的條件;負責市本級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征收和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審批;負責通信警報設施拆除、遷移的許可審批;負責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核、商品房銷售管理;負責建立行政審批事項監督管理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牽頭實施部門權力清單制度有關工作;負責政務窗口單位管理工作。
(六)建筑業管理股。擬訂全市建筑行業發展規劃; 管理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查、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管理;管理全市建筑市場和建筑業企業、建筑勘察單位、設計單位、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聯合竣工驗收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組織建設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理;管理全市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受理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和糾紛處理。擬訂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科技計劃;負責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初步設計審查,消防設計審查;負責建筑節能材料使用的監管和組織建設工程節能專項驗收和備案工作;負責建設科技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負責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科研和技改項目和裝配式建筑的初審或審查、報批及推廣應用工作;負責民用及公共建筑節能管理。
(七)建設工程消防股。制定建設工程消防相關政策;負責在建工地消防日常監管和消防工程驗收等相關工作。
(八)房產管理股。指導全市房地產業管理工作。指導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措施并監督執行;組織擬訂適合市情的住房制度改革政策措施和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房地產開發的監督管理,負責開發項目審核、商品房銷售管理;指導監督房地產價格評估、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監督房地產交易、房產測繪及其成果應用;指導協調城鎮住房保障工作;擬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做好保障性住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組織城鎮規劃區房屋安全管理和危險房屋的鑒定;指導做好全市所有新建、擴建、改建、翻建房屋建筑的白蟻預防和治理;指導監督全市物業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規劃區內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歸集、使用和管理。